草莓蛋黄派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六百四十四章 天魔宫尹功阳,绝世丹神,草莓蛋黄派,海棠文学城),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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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室内陷入短暂的沉寂静,最后蒯瑜率先打破沉寂。

“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了。”蒯瑜开口道。

“什么?”赵飞燕也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刚刚也进入思考状态,被蒯瑜这么一说,顿时大喜。

蒯瑜勾了勾手,两女就脖子伸过来。

“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白依雨面露为难之色,显然这个计划不太好办,期间操作可不简单。

“放心,你们只要找到好的地方,剩下的交给我来布置。”

蒯瑜说这句话的时候,眼中的光芒仿佛看透了一切,显然他已经有足够的把握,能够引那位通天境强者上钩。

白依雨听了之后,沉默不语,现在只能这样了,赵飞燕也乐得轻松,虽然她知道这个计划很难实现,可是她相信蒯瑜,这是一个化不可能为可能的男人。

蒯瑜仔细布置下计划后,刚刚离开密室,就激发白素怡的情种,回到永乐王朝,他接到消息,又有人下界修士飞升上来。

只是不知道是谁?一想起罗韵三女,蒯瑜就忍不住激动起来。

····························

蓝月王朝邻国血夜王朝都城。

红色的琉璃瓦片沐浴在金色的阳光中,尽显尊贵之色。边上是修剪成一块块豆腐块般的绿色草坪。青绿色的龙绿岩地板,边缘有着种植了一排金色的小花,给这个严肃的地方增加了一份轻柔。

大堂正面,一个穿着耀眼金衣的俊美男子,之所以称之为金衣,那是因为那金衣是依靠精金丝织成,而精金丝则是非常珍贵的炼器材料,单单是这一身衣服,就价值上千万仙玉。

俊美男人静静的仰着脑袋,居高临下看着跪在眼前的老者。

那个老者正是血夜王朝权倾一时的权臣血天高。

俊美男人不只是喜欢穿金色衣服,金色耀眼的整齐长发,呈波浪形披在肩上,如同黄金拉出的丝线,纯净自然。完美细腻的五官,是任何女人心目中最完美的面容,挺拔的身材,仿若上帝所有的一切关于完美的形容词都是为他设立。

“求尊使看在爷爷与尊使师出同脉的分子上,帮帮晚辈一回。”血天高五体投地,低声道。

“如今的你,还是和以前一样,血天高侄儿。”一个金色短发男子走到他身边,论长相,说他是血天高的孙子也没有人会怀疑,可是实际上他比血天高的年纪要大上一倍不值。

“兆元啊,记得上次看到你还是三十年前吧。”金色的男子淡淡道。

听到金色男子称呼自己侄儿,血天高顿时大喜,可是依旧不敢将头抬起。

“是啊,三十年不见,尹功阳叔叔比以前更加年轻英俊了。”血天高很清楚这位叔叔的性格,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保养他的样貌,每年都要有上百双八芳华的少女被杀,只为取她们的第一滴血来养颜。

“如果可以的话,请不要叫我叔叔,你可以叫我尊使,也可以兄长,我不喜欢被叫叔叔,感觉老了。”

血天高被尹功阳的话给噎得不轻,忍不住咳嗽起来。

“是是,侄儿明白,尹兄这一次你一定帮侄儿报仇,爷爷不明不白死在永乐王朝,晚辈连帮他老人家收尸的权利都没有。”

“我知道了,这一次我刚好也要去永乐王朝一趟,到时候你一起去就行!”尹功阳微微闭上双眼,仔细品尝口中的清茶,唇齿留香,回位甘甜。

“是难得的好茶!”

血天高沉默了一会儿,低下头看着地板,不再言语。

“谢谢尹兄!”

尹功阳没有回答,只是平静的转过身,转身向血府最尊贵豪华的房间而去。

直到他的身影离开,他都没有再说一句话。仿若血天高完全就是他不相干的人一般。

血天高默默的看着尹功阳缓缓走去,远离,直到消失在转角处。

“尹功阳叔叔还是这么让人毛骨悚然啊。”

他叹了口气,知道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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