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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迟脸部线条越绷越紧,黑夜的深色衬得他脸庞俊冷,黑曜石一般的眼眸深藏着幽邃的光芒。
也不知是不是晚上喝了点酒的缘故,他的车越开越快,整条马路上都能听到这辆兰博基尼飞驰的声音!
绕着C市最宽阔的大道,他开着车,任晚风吹进车里。
很快,他将车开到了一家高档会所。
会所里早就有人在接应他了,侍应生恭恭敬敬弯下腰,替沈迟打开车门,将他迎进会所里。
走进大堂,灯火辉煌,透着纸醉金迷的气息。这里装修极为奢华,通往贵宾室的路口,更是摆放着纯金的烛台。
沈迟脱下外套,挂在手臂上,径直往贵宾室里走。
门一推开,里面烟雾缭绕,觥筹交错,到处是酒杯碰撞的声音。
这种会所,从来都是夜里比白天热闹。
“哟,沈总来了,真是难得。沈总您平时可是从来不愿意到这种地方的。”坐在最里面的一个男人眼尖,第一个看到了沈迟。
沈迟唇角弯起淡淡的哂笑,走进去,将外套交给了侍应生。
“不欢迎我?”他勾了勾唇角,锐利的眼眸扫视四周。
这儿都是生意场上有往来的一些老总、富二代们,吃喝玩乐样样精通。
贵宾室很大,顶部吊了足足五十盏水晶灯,光线通亮,照在富丽堂皇的地板上。四周是刷了金灿灿的粉末,边角的彩灯照在上面,闪烁出奇幻的色彩。
众人见沈迟进来了,都是一脸诧异的表情,但又都恭恭敬敬的。
这些人哪个不是人精,都知道沈迟在C市的地位。
“怎么会,简直太欢迎了。沈总难得跟我们一起聚会,这是给我们莫大的面子,你们说是不是?”一个男人高声道。
话音刚落,附和声四起。
“对,对,这可是天大的面子。”
“沈总今天晚上一定要跟我们不醉不归啊!”
“沈总,你喜欢什么酒?”
沈迟在家本就喝了不少酒,也不知道是不是灯光的催眠作用,他淡淡道:“听说这儿老板藏了二十年的红酒很不错。”
“沈总太有眼光了,您虽然不常来这儿,可您的眼光可真是绝对好。这老板家的私酒,一般人来可是喝不到的。今天我们也算是沾了沈总的光了。”
很快,其中一个年轻男人就将老板叫了过来,很快,几个美人就端着两瓶酒和订制酒杯站到了沈迟的面前。
美人很快就给沈迟倒了一杯红酒,剔透、醇香的红酒沿着杯壁缓缓下沉,就好似上好的红宝石。
满屋清香,甚至盖过了香烟的气息。
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小美人将酒杯端给了沈迟,这个时候,有人起了哄。
“有美酒怎么能少的了美人,你看看你们,也太不懂事了。美酒得让美人喂了喝,那才叫喝酒,沈总,您说是不是?”
端酒的美人微微一笑,低下了头。
沈迟整个人倚在沙发上,修长的手指已经拿起酒杯。
他不开口,但眼睛里却闪过一丝不悦。
有人察觉到了,连忙道:“这种端酒的女人,在你姜少的眼里是美人,但肯定是不入我们沈总眼的。”
“对对对,都下去!”
“这C市的美人,有谁能跟白家大小姐比。”
白曼是沈迟的未婚妻,早就在上流圈子里传开了,几乎所有人都知道。
众人也都知道,白曼是沈迟一手捧红的,白曼是沈迟捧在手心里的白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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