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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首辅府养狼崽</p>
萧籽术莞尔一笑,慢悠悠地道:“你所偷的这颗夜明珠,正是不久前一名客人典押在当铺的,而伙计向钱掌柜请示的,就是夜明珠突然不翼而飞一事,所以,钱掌柜才急急忙忙地下楼查看。这一点,我已经问过伙计了。</p>
钱掌柜戴上老花镜准备看典当记录,忽然注意到天窗上闪闪发光的夜明珠,又惊又喜之下,便赶紧取了角落的梯子,脱下木屐,沿着梯子一层层往上爬,想要把夜明珠拿下来。</p>
他便是如此,顺水推舟一般落入你所设下的圈套之中。</p>
就在他将夜明珠拿在手里,准备下来的那一刹,你掏出锋利的匕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过去奋力一刺,击中要害,钱掌柜瞬时一命呜呼。</p>
案发后,你便将夜明珠与典当记录册一并带离了现场,藏在了家里面。”</p>
“萧姑娘还是一如既往的聪明犀利啊!”</p>
陆罂笑着恭维了萧籽术几句,而后变换了严厉的脸色,逼视崔建雍,冷冷地道:“这下,你该认罪了吧!还有什么话说?”</p>
没想到崔建雍却仰天大笑三声,仍是洋洋得意,反过来质问道:</p>
“这位姑娘所说的脱木屐和老花镜,或许可以证明钱宗涛当时的确爬上了那个梯子,但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就是我把夜明珠放到天窗上面去的?”</p>
陆罂一怔,不由得看向萧籽术。</p>
萧籽术弯了弯唇,笑道:“证据就是没有证据。”</p>
“这话是什么意思?”陆罂听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p>
萧籽术偏过头去,盯着崔建雍一脸严肃地道:</p>
“捕快已经从你家里搜出了夜明珠和典当记录册,除了疏忽钱掌柜戴了老花镜,以及脱了木屐之外,还有一个细节你忽略了,那就是夜明珠上面的一点红漆。</p>
你在杀害钱掌柜后,就用手绢之类的东西将夜明珠擦拭干净,以免留下什么痕迹。</p>
而你试图毁掉证据这一举动,却恰恰成了指证你自己最有力的铁证。我问过伙计,那颗夜明珠正是钱掌柜亲自鉴定的。据说他每次碰到心仪的宝物,都会在上面的隐秘处点一滴红漆作为标记,可是,从你房里搜出来的夜明珠上面,却根本没有红漆,不言而喻,定是有人曾经动过手脚。</p>
也就是说,你在案发后将红漆不小心擦掉了。</p>
你设计让钱掌柜踩着梯子爬上去,而后使用由下而上刺杀的手法,正好是利用了你们两人身高之间的差距和角度来证明你的清白。</p>
六年前,你还在祖籍汝阴县经营客栈的时候,因为卷入了住客被杀命案中,被官府以嫌犯的身份带回衙门审讯,当时为你辩护的讼师,就是以你与死者身高之间的差距,不可能犯罪的说法,替你洗脱了嫌疑,最后得以无罪释放。</p>
因此,你在蓄谋杀害钱掌柜的时候,就自然而然地想起了这个手法,并付诸于实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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