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锦锦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317章 哪根筋不对,老婆失踪五年后,薄情总裁他疯了,南锦锦,海棠文学城),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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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颂回复她,「既然是我奶奶给你的,你就好好收下,说明在她心里,你配得上这支钢笔。」</p>

「你奶奶的礼物太贵重了。」</p>

沈晓君都不敢把钢笔从锦盒里拿出来。</p>

这支钢笔质感简直不要太好,笔帽是镶金的款式,上面还有零星的钻石!</p>

陆颂给她弹视频过去,沈晓君接了,但是摄像头对准的是钢笔。</p>

“我知道你奶奶很看重我,不过我怕……”</p>

陆颂盯着那支心仪许久的钢笔,“这是你的东西了,怕什么?”</p>

“反正我好好收着吧。”</p>

这么好的东西,她哪里敢带到学校,得好好收藏。</p>

“钢笔就是用来写字的,你写得一手好字,奶奶才送给你,收起来不是浪费了吗?”</p>

“反正我不带去学校。”</p>

“随你!”</p>

“我睡了!”</p>

“嗯,晚安。”</p>

叮。</p>

挂断。</p>

两人的交流也仅限于此了。</p>

酒店的房间宽敞,床又软,沈晓君睡在上面反而忐忑。</p>

后天她就要返程回学校了,真舍不得啊。</p>

睡不着,沈晓君索性起床穿衣服,她想去附近逛逛,吹吹江边的冷风。</p>

陆绍珩选的酒店位置很好,江的另一边繁华入眼,令人向往,这边适合度假生活!</p>

谁知一到电梯口她碰到了同样睡不着的陆颂。</p>

两人皆是一愣。</p>

陆颂,“去哪儿?”</p>

沈晓君,“随便走走。”</p>

“一起?”</p>

“呃,好。”</p>

“这边你熟吗?”</p>

沈晓君摇头,她还真不太熟悉这一带。</p>

陆颂,“跟着我。”</p>

拽拽的,酷酷的,确实很迷小姑娘。</p>

沈晓君跟着他进了电梯。</p>

“晚上吃饱了吗?”陆颂又问。</p>

“还好。”</p>

“那就是还能吃?”</p>

“你没吃饱,要去找吃的?”沈晓君反问。</p>

“马上要回学校了,想吃点家乡的特色。”</p>

说起京城的特色,数不胜数,沈晓君这个本地人也不一定全都尝过了。</p>

陆颂那年偷偷带着妹妹来京城找爹,没条件在外面吃喝,找到了爹过的又是少爷生活,无论是吃食还是作息都非常苛刻。</p>

外面的那些东西颂颂吃的很少,其实他对这方面不是那么感兴趣。</p>

食欲于他就是补充能量的。</p>

这会儿不过是为了和沈晓君一起故意找的借口。</p>

“那你想吃什么?”女生不比男生,对吃还是很感兴趣的。</p>

“你有推荐的吗?”</p>

沈晓君想了下,又拿出手机搜索,“酒店西边有一家血鸭,你喜欢吃吗?”</p>

陆颂第一次听说这东西,真是京城的特色?</p>

怎么听着怪怪的。</p>

沈晓君照着网友的推荐念,“还有大块鸡,孜然牛肉,五香熏鱼……”</p>

陆颂越听眉头皱得越紧,他深吸口气,“就血鸭吧。”</p>

什么乱七八糟的,他一个都不感兴趣。</p>

沈晓君是搜的小吃,那些高档餐厅很少有这些菜。</p>

两人一起去了吃血鸭的餐馆,环境一般,这个时间点了也没什么人。</p>

陆颂很怀疑,“确定好吃?”</p>

沈晓君摊手,“我第一次来,网友推荐的。”</p>

他们要了一个血鸭,一个爆肚丝,一个丝瓜炒蛏子,一个牛肉汤。</p>

所有的菜上来,颂颂只吃丝瓜炒蛏子,而且吃的很少。</p>

血鸭,沈晓君很喜欢。</p>

“你不尝尝?”沈晓君问他。</p>

“这个特色菜……”陆颂也想尝,有点下不了口。</p>

他那会在A国带妹妹,条件艰苦,一般都是吃的面包,牛奶。</p>

回国后他很不习惯一顿饭做一大桌子菜,觉得浪费时间。</p>

后来,他便喜欢上了这种精致的菜肴。</p>

只是从没吃过这种菜,重油重辣!</p>

他不知道怎么下口。</p>

“吃一块吧,还不错。”沈晓君知道他的洁癖,用公筷给他夹在碗里,“什么事情都要勇于尝试。”</p>

“辣吗?”他问。</p>

沈晓君明白了,他是怕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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