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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感觉脑袋昏沉的厉害,就像患了重感冒一样,浑身乏力。
我试着动了一下,却发现自己无法动弹。
低头一看,原来自己被五花大绑在一张木头案台上,案台上血迹斑斑,散发着浓烈的腐臭味,感觉就像是杀猪的那种案板。
腐臭味反而将我熏得清醒了一些,我环顾四周,发现自己置身在一座破烂的小木屋里面,这间木屋应该有前后两间房,我在里间,外面还有一间。
没有灯光,墙壁上挂着一盏老式煤油灯,灯罩已经被烟熏得黢黑,脏兮兮的。
墙角放着一口大缸子,农村里用来装水的那种大缸。
这里是什么地方?
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回忆在脑海里慢慢拼凑,半晌,我终于想起,我在刑场的时候,被何二伯暗算了,他为什么还没有杀我?
我沙哑着嗓子,吼叫道:“有人吗?何二伯?你个老王八蛋,是不是你把我弄到这里来的?滚出来!滚出来啊!”
我吼了半天,何二伯的身影终于慢吞吞的从外面屋子走进来。
何二伯的模样很瘆人,他的手里端着一碗夹生饭,夹生饭上面竟然倒插着五根人的手指头,手指都已经被滚油炸熟了,滋滋的冒着肉香味儿。
何二伯扒拉一口饭,然后架起一根手指,放在嘴里,咬得咔嚓作响,看他那模样,竟还吃得津津有味。
我的喉头哽咽了一下,哇的喷出一大口酸水,这个老王八蛋太变态了,不仅收魂,而且还有食尸癖。
这五根手指头是谁的?
我只觉心头一阵发毛,难道是……猎狗的?
何二伯走到案板边上,俯身看着我,冲我阴阴笑了笑,夹起一根手指头,问我:“饿了吧?要不要尝尝?很新鲜的,刚刚从你朋友身上砍下来的!嘿嘿嘿!”
“你个死变态,你会遭天谴的!”我瞪红了眼睛,对着何二伯怒目而视。
何二伯居然在吃猎狗的手指,我心中的怒火已经燃烧到了极致,我拼命挣扎着,却发现四肢被捆绑得死死的,自己呈一个大字躺在案板上,根本就动弹不了。唯一能动的,就只有嘴巴。
“天谴?呵呵,我觉得我还怕天谴吗?我眼又瞎,背又驼,脚也快瘸了,老天爷待我不薄啊!”何二伯说到这里,噗的从嘴里吐出半截手指骨,那样子就像在啃一只鸡爪子。
我的心狠狠颤抖着,这个何二伯,绝对是迄今为止,我所见过最为变态的一个人。
“你斩了猎狗的手指,回头你把尸体送到殡仪馆的时候,看你怎么交代!”我说。
“交代什么?呵呵,殡仪馆的那些胆小鬼,根本不会过问被枪决的尸体,直接扔进火化炉烧了便是,谁会在乎这些尸体少了什么东西?”
何二伯一边说,一边咂吧着嘴巴:“实话讲,吃了这么多年的尸体,我还是觉得大腿肉比较细嫩,烤着吃不错。最有嚼劲的是小腿骨,但是耳朵才是最下酒的。至于这手指头嘛,马马虎虎,勉强当零食凑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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