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青阳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654章 三杀!!!!,李天命沐晴晴,风青阳,海棠文学城),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天纹书?</p>
除非是神纹师自己的作品,繁星之战,禁止使用非自身书写的天纹书!</p>
一旦发现,马上剥夺资格,甚至逐出太古神宗!</p>
这是湛星殿,主持繁星之战立下的规矩,是游戏规则!</p>
除了易星隐给李天命开了后门外,负责检查须弥之戒的湛星殿前辈,都非常严格。弟子很难把高品级的天纹书带进来。</p>
然而——</p>
方星阙手中出现了这样的东西,只能说,应该是繁星结界内,某个湛星殿救援之人,送到他的手中!</p>
李天命目光一凝,紧急召回太一塔。</p>
“这孙子目中无人,横行霸道也就算了,规则和脸面都不要了?”</p>
说实话,打不过自己,就使用违规物品,还扬言想杀自己的伴生兽,已经激发了李天命的愤怒。</p>
堂堂天元宗主之子,却在繁星之战做出这种事情,这一传出去,怕是要叫整个炎黄大陆,都笑掉大牙。</p>
很明显,方星阙丢掉了一条胳膊,人已经沦为野兽。</p>
十六岁的年纪,冲动暴怒的时候,会考虑什么后果?</p>
要不是李天命身上,有星源结界,他就得把这厚重的天纹书,直接往李天命身上施展!</p>
那本天纹书,很厚很厚!</p>
如今能威胁到李天命伴生兽的天纹书,恐怕得是七星以上。</p>
“八星的‘聚星寂灭书’,我倒要看看,你的伴生兽,能不能扛住!!”方星阙狰狞大笑,他以那厚重的天纹书,沾染了自己的血,几乎瞬间释放。</p>
李天命的三大伴生兽,其中蓝荒的体型最大,最容易命中。</p>
方星阙的聚星寂灭书,锁定的就是它!</p>
轰隆——</p>
八星天纹书的力量爆发,轰动全场,吓得很多人脸色大变,连忙闪避。</p>
“方星阙输疯了,快跑!”</p>
在人们的呼喊之中,那聚星寂灭书化作一道星光,冲上天际,撞在了繁星结界上。</p>
“聚星寂灭书,是湛星殿主易星隐的作品,好像能吸收繁星结界的星辰之力,增加威力!”</p>
“李天命的伴生兽危险了!”</p>
剑凌晨脸色大变,惊呼了一声。</p>
但,晚了!</p>
轰隆——!!!</p>
那星辰的光芒,融汇天际,吸引了繁星结界的星辰之力,一时间竟然扭曲了繁星榜。</p>
下一刻,一道璀璨的星光,从天上落下,朝着蓝荒疯狂贯穿而下!</p>
光芒的速度一闪而逝,瞬间降临。</p>
“快!”</p>
李天命惊心动魄,在这意外出现的时候,他只能让蓝荒做到极致。</p>
蓝荒直接施展神通‘鸿蒙磨盘’,吸引无数的山石和泥土,堆积在自己的身上,短时间内堆积成一座大山,与此同时神通‘山海界’凝聚,身上无极星龙图的星辰,全部转移到背部!</p>
星光,轰下!</p>
在那一道星光碰到蓝荒之前,一共遇到了三个阻拦。</p>
第一个,是荧火的神通炼狱盾甲,炼狱盾甲离开了它的身体,可以短暂存在,不过,却被璀璨星光轻松贯穿。</p>
第二个是喵喵的九重混沌雷界,这雷霆护盾同样被贯穿,很难起到阻挡的作用!</p>
第三个,就是李天命的太一塔!</p>
灵魂劫仆驱使太一塔,变得最大,以塔尖正面撞击那璀璨星光。</p>
轰隆!!</p>
太一塔被撞了下来,星光在塔尖被撕裂开来,分散出很多道光芒,但仍然压着那太一塔,狠狠的砸在蓝荒的身上!</p>
山海界,破碎!</p>
鸿蒙磨盘,崩裂!</p>
紧接着,太一塔承载着星辰的力量,镇压在了蓝荒的身上。</p>
轰隆!</p>
一声震荡,蓝荒被压进了地底,星光爆炸,席卷开去,场面极其绚丽。</p>
吼!</p>
蓝荒发出一声龙吟,明显很难受。</p>
但说实话,太一塔几乎化解了大半的威力。</p>
方星阙想杀死蓝荒,不可能!</p>
“没事吧?”李天命已经来到了它的身边。</p>
“好疼啊!!!”蓝荒咆哮一声,从地底钻了出来。</p>
李天命一看,他背上血肉模糊,几乎凹陷下去一块,看起来确实很疼。</p>
“你回去休息。”李天命把太一塔弄回伴生空间,他说话的时候,表情极其冷漠。</p>
“揍它们啊!”蓝荒心不甘情不愿道,它还算听话,先回伴生空间养伤。</p>
就因为身体巨大,它老挨揍,也够悲催的。</p>
“放心。”</p>
李天命的眼白部分,已经通红,上面布满血丝。</p>
让蓝荒回伴生空间休息后,他提着一双东皇剑,决然转身,那一刻,煞气冲天!!</p>
“八星天纹书,都没杀死他的伴生兽。”</p>
“他好像很生气!”</p>
“方星阙麻烦了……”</p>
众多弟子惊骇的看着李天命,再看看那方星阙,下意识的往后退。</p>
他们看到的是,李天命如同杀神,再度杀向了方星阙!</p>
方星阙脸色惨白,表情扭曲得难看,连聚星寂灭书都失败了,他现在遭受的打击很大。</p>
李天命现在阴冷的煞气,更是吓住了他了。</p>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