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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便收起笑容说道:“啊,也好。”</p>

随后余欢便接着问道:“既然庞局长当了二十几年的警察,我倒是有个问题想要请教庞局长。”</p>

庞大佑挑了挑眉,然后说道:“余队长但问无妨。”</p>

余欢闻言,随后看着庞大佑的眼睛说道:“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说的是什么?”</p>

庞大佑被问的一头雾水,然后在脑袋里开始去思索,可他又哪里会记得,于是便笑道:“这个嘛...嗨,余队长您这不是给我高考呢嘛!我还真有些不记得了,还请余队长给点提示?”</p>

余欢便侧脸看了看他身边的那名省厅警察,那警察便开口说道:“刑罚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触犯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p>

庞大佑听了这话,先是一怔,随后心里咯噔一下,然后他看向余欢问道:“你什么意思?”</p>

余欢闻言说道:“我什么意思,你庞局长最清楚,都是聪明人,别揣着明白装糊涂,你要觉得在这里说不明白,那我就带你换个地方说。”</p>

庞大佑刚刚还咋好奇怎么又有救护车从县局的方向开走,现在他终于明白了,原来这个余欢是冲凌游来的啊。</p>

可他又岂会自己不打自招,于是便嘴硬道:“抱歉余队长,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p>

余欢怒极反笑,看着庞大佑说道:“庞局长,你还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p>

随后余欢看向身后说道:“请庞局长到省厅喝茶。”</p>

身后的警察闻言就走了过来:“庞局长,请。”</p>

庞大佑见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索性也不装了,咬牙道:“姓余的,老子是这个县的公安局长,别说老子没犯罪,就是老子真犯罪了也得检察院来人,你算什么东西,想抓走老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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