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优势在我,必不可能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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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院……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及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p>
“第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p>
“第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p>
“第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p>
“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p>
“这三个人的行为,已经不是涉嫌情形之一,而是前三种全部覆盖!”</p>
“刑事立案没毛病吧?”</p>
林北拥有全系法律精通,对于有关“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相关规定,自然是门儿清。</p>
当场便语言流利地讲述了出来。</p>
这番话一出,在场众人都震惊了。</p>
王瑞鑫深深看了林北一眼。</p>
没想到这小伙子,居然这么精通法律。</p>
他说的一点没错,如果情况属实,那么这三个人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立案,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p>
不得不说,在刑法中,“3”这个数字真的很神奇,也很关键。</p>
1个2个行为人犯罪,那是个人犯罪,可一旦行为人达到3人以上,那特么叫团伙作案,情节加重,量刑加重!</p>
1次2次犯事儿,如果情节轻微,或者金额较小,可能不会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可一旦有了第3次,那么不管情节多么轻微,金额多么小,都可以直接立案!</p>
就好比之前那个电瓶车大盗。</p>
他偷一次电瓶车,如果价值在3000元以下,大概率不会刑事立案,顶多行政拘留,可他偷三次以上,哪怕每次偷的都是不值钱的小东西,可次数够了,也是直接入刑!</p>
祝海朝这一家子,不但人数在“3”以上,而且次数也是“3”以上——刑法中的以上、以下、以内都包括本数。</p>
再加上涉案金额这么大,</p>
已经达到刑法中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巨大”的标准。</p>
量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p>
buff叠了这么多,可以说真的很刑。</p>
而另一边,祝海朝三人都懵了个大逼。</p>
“什么破玩意儿就值几万块钱!你这音响镶金的啊!”祝海朝大叫。</p>
老太太也嚷嚷道:“警察同志你看到了,这小子心术不正,在你们面前就敢讹人!”</p>
“不就是几个破音响吗,赔个千八百的不就够了。”</p>
“居然张嘴就是四十万,你怎么不上天呢你!”</p>
“掉钱眼儿了!?”</p>
张萍紧接着道:“这是敲诈勒索!警察同志你们管不管!”</p>
王瑞鑫当然不会被他们影响了自己的判断。</p>
看向林北道:“小伙子,你有购买订单记录或者发票之类的吗?”</p>
这东西值多少钱,不是林北说了算,也不是这三个人说了算。</p>
还是得看客观事实。</p>
有证据,就好说话。</p>
“有,当然有。”</p>
林北直接掏出手机,找到床单和音响的购买订单。</p>
王瑞鑫查看一番。</p>
祝海朝三人则是在旁边眼巴巴地瞅着。</p>
就好像等着主人喂狗粮的哈士奇一样。</p>
片刻后。</p>
王瑞鑫抬头看向祝海朝三人。</p>
“小伙子说的没错,音响每个价值5W,床单价值9999。”</p>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p>
祝海朝猛地一摆手。</p>
“谁家好人买5W的音响,还一买买这么多!”</p>
“而且就这么一个破床单,凭什么卖那么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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