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焱焱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六十二章 慌,茅山禁忌,烈日焱焱,海棠文学城),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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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万万没有想到,这辈子我竟然真的能看到真正的《罗织经》,我,,万个想把他归于自己。可是我明白,像国金刚如此爱书的一个人,定然不会忍痛割爱,把它这本书送与我。
我试探着询问国金刚。
“国大哥,你说你如此的爱惜书籍,究竟是为了什么?”
国金刚哈哈一笑。
“这书于我而言,便是我的命根子呀!饭可以不吃,觉可以不睡。命可以丢,这些书绝对不能丢!”
国金刚此话说的云淡风轻,毫不经意。
可是我听在耳中,想在心中,便觉得有如晴天霹雳。按照国金刚如此说来,这辈子我岂不是和这本《罗织经》无缘。
我只好婉转的表明我的心迹,企图给国大哥一些简单的预警。
我捏着自己的手指,百般爱惜的拥着这本《罗织经》,即扭捏又诚恳的说道。
“我曾经做过一个梦。梦中便有高人传授我这本《罗织经》,还说我与这本书有缘。说这本书必然会属于我。
起初我还不咋相信嘞!真是不成想,今天还真的在现实之中见到这本书哩!”
国金刚大概也是个聪明人,自然晓得我话里话外的含义。不过,他听了我的言语,身体明显的一顿。
然后用立刻又恢复了平常的状态,似笑非笑地摇摇头,并不理我,继续排列他的书籍。
人家这样的反应,我自然知晓他的意思。我和国金刚不过是萍水相逢。他是准备考取丹鼎司的弟子,而我只是阴山簿之内一名小小的杂役。
且不说地位的悬殊,知道我与他的关系,不过是一名普通的陌生人。谁会上赶着把自己的心肝宝贝送给一名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嘞!
只怕我刚才的话说出来,在那国金刚的心中,定然会对我有些许忌惮。说不定他在夜里入眠之时,会把房门紧锁吧!估计是会怕我来他这里窃书。
那鲁先生在《孔乙己》之中说的好。书哪里能算偷呢!只能算做是窃书。
从前我不晓得窃字与偷字的含义。现在才晓得,这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只不过是把爱书之人的自尊表示了出来。
想得到,却又无能为力。只能做出这不干净的事情,辱没了斯文。可是心里又有自尊,不愿承认自己是个辱没斯文的败类。只能用那拗口的生僻字,将窃和偷的含义混淆。
只不过,我不是孔乙己!我也不会使用什么下三滥的手段,来为自己小小动的那一下坏心思做辩驳。
我想得到这本书,哪怕是偷!这个思想在我的脑海中不觉一震,却又吓得我整个人不寒而栗起来。
我连忙摇了摇头,然后大口大口的深呼吸。我万不可以有这样的想法,这世间万物皆有它自己的主人,倘若用不恰当的手法窃取了他。
便如同那惯偷儿得来的不义之财,不义之财当属外财,老人们都说外财这种东西,你是永远留不住的,即使不花出去,老天爷也会自有安排,让它转到别人之手。
对于书来说也是如此,只怕我真的用什么阴招邪招将这本《罗织经》据为己有,那么我这一辈子,估计也不会安生了!
我强烈的克制住自己心中的邪念,想做倘若会有什么正当的手段,可以让他国金刚明明白白的把这本书送于我该多好。
最好是用那种最为郑重的,颇有仪式感的手段。最好再有那么一两个见证人,然后让这一本比十世婴儿还重要的书,从国金刚的手中庄严的转移到我的手中。如果可以这样,我当真是愿意为了此付出一切的代价。
可惜,现在那国金刚不言不语,也不吭声。我竖起耳朵听着,发觉他就连自己喘气的呼吸声都变得微弱起来。
大概他的心里已经对我有了芥蒂吧!我不愿意做那人家不欢迎的客人。
只好故作矫情的唉声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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