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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花照旧激动,再普通的穿梭器,那也是宝物!当下恨不能劈手夺回,又知道办不到,一张脸七彩纷呈。
蒙天暗自偷笑,斜看挑花的脑袋,言:“那个凡灵……呃,是叫张文彬吧?你缩在这丫头的头发里干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
文彬探出首:“前辈不会吃了我,但你手上的东西有点可怕。”
蒙天唇角一披:“看来你是被它召来的。”说着话将“剑”迎对云开处的阳光一抖。
一道潇洒的人影出现,虽然结实度比不上东成的灵体,却比文彬的影子清晰许多,和真人差不了多少。
挑花一眼认出是白奇,大叫:“姓白的,原来你躲在穿梭器中!快把我娘害死了!”
白奇回首道:“此剑为在下心血所铸,我当然要永远与剑在一起。”
蒙天嗤之以鼻:“你铸的?你有这个能耐吗?也就做了一个套子吧?蠢到死,它长的哪点像剑?以其柔韧度,说是用来抽人的鞭子倒还像那么回事。罢了,你虽蠢些,论资质倒也勉强算可造之材,跟我走怎么样?”
白奇尚未答话,挑花先跳脚:“慢着!这家伙诈死害惨我娘……”
白奇两眼一翻:“什么诈死?在下死的不能再死,先一剑抹了脖子,再跌下虎豹豺狼盘踞的山谷,早已尸骨无存了。”
挑花头顶冒火:“无耻!!!”——用她的感应力打赌,这无赖铁定是修道的,所谓的自杀不过是金蝉脱壳!难怪青云派一付不死不休的架势,白奇铁定将他的胞妹也瞒了。自己也太过高看此渣,如此不负责任地诈死,哪是为了青云派不被绑上抗辽战车,自私加三级的玩意只是为他自己!马拉个巴子,还大侠,还修道,整一个泼皮无赖!
泼皮无赖十分光棍,哈了下腰:“过奖,彼此彼此。”
挑花无语,片刻道:“白大侠,白祖宗,我娘一个弱女子,驾得住你这么坑?你不乐意给我们青云剑,我们有什么能耐硬要?”
白奇闲闲道:“迷魂妖女是弱女子,在下就是襁褓里的稚儿。青云剑是你娘费尽心思诈去的,坑人反被坑,认赌服输吧。顺便说一句,只要爷不乐意,肉眼凡胎看不到爷,你把爷带去哪儿都没用,白奇已经死了!”
他是真不觉得有半点亏心,之所以走出这一步,乃因大彻大悟了——滚滚红尘没什么可留恋,他以为温柔善良的女人,都特么一个个骗子毒妇!不过迷魂妖女倒没骗他,那条女从头到尾就没装过好人。真正伤了他心的是胞妹,某日他偶然发现,前掌门一家老小竟是死于白灵的诡计!
前掌门是个心底绵软的老好人,若说有什么不是,也就是后宅热闹了些。男人哪个不好~色?前掌门又不曾强抢民女,不过是小妾通房略多,而这也是那些人乐意。像纳白氏女为妾,是他们的老爹求人说项舔着脸送上的。收白灵的丫环做通房,也是白灵自己送的。没有前掌门发话,白灵凭什么小姑不嫁?爹妈做主,绑也会将她绑上花轿。
白灵的回报是灭人满门,连自家侄女及其所生的子女都杀了。歹毒至此,偏他无法对惟一的胞妹出手,那也就只能自己去“死”。
他没兴趣再当傀儡掌门,青云派早被白灵把持,直接由她当掌门多省事。为顺理成章也为免白灵迁怒无辜,他因“输了宝剑”和白灵大吵一场,然后“一个冲动自我了结”。
他没想到白灵会将黑锅扣杜鹃头上……其实也不是完全没估到,否则不会将剑“抵”给迷魂妖女换嫖~资。
这么做的主要原因是他再不想看到白灵,如果将剑送给某位友人,友人出于义气,大有可能在他“死”后,将此“遗物”还给他的脆妹。而杜鹃得了剑,不卖没什么可说;如果卖掉,迷魂妖女那个圈子,没人会一文不收地将剑送还白灵。白灵也不会出钱买,他为青云派弄了许多好兵器,以白灵的性格,才不会用大把银子赎回一柄可有可无的丑剑。
再一个,白灵如果借他的死搞是非,以杜鹃的能耐扛得起。继续扛着吧,不都说能者多劳?杜鹃也不算冤,如果她无心诈剑,他不会顺势演这么一出戏。
你问这家伙为什么非要诈死,玩一招“离家出走”不就行了?
喳,白灵什么角色,为逼他乖乖回归门派,跟他交好的人铁定挨个死!
闲言不述。那头蒙天咳嗽一声,言:“是啊,前尘种种譬如昨日死,大家都是修道的,凡尘俗事何需纠缠?白奇,跟我走吧。”
白奇一口回绝:“多谢仙长,此剑与在下早就溶为一体,在下要与剑在一起!”说着话便要往“剑”里钻,可惜穿梭器被蒙天封住口,他进不去!
蒙天无以理解地摇头,把脑袋都快摇断:“你以为你是器灵?都说了这不是剑,你想当剑灵也当不成!脑袋有毛病,修道的最怕被炼器,你倒好,哭着喊着要当剑灵,这是犯了哪门子邪?”
白奇不为所动:“仙长,对我来说它就是剑!青云剑!青云剑就是我,我就是青云剑,乞请仙长成全!”——他是带着记忆自行投胎的转世仙人,穿梭器真的是他的,是他几近捣光家底买下的。转世前被他塞到武夷山某处,长到十来岁有自保能力后才取出。该穿梭器饱含仙灵之气,且能自行吐纳天地灵气,修炼环境比外面强多了。奈何以前他要还报这辈子父母的生养之恩、还报青云派的师门之恩(绝不承认最大的原因是贪恋红尘享乐),忙忙碌碌没空清修,如今终于摆脱了那一切,他自然要潜心修炼。
你问他即诈死,何不干脆借穿梭器穿去别的时空?
废话!如果不是为了在此间修行,他干嘛费事来此投胎?莫忘了地球曾为神造凡间,而且在地球的多重空间中,这个空间又是最利于修行的,没见伟大的赵大虾、尊贵的贾小七等都在这儿?而且修炼不是找一个角旮旯埋头傻修就行,历红尘是必须的。
故此他不能将穿梭器藏到无人处、自己再钻进去“隐居”,必须找个“主人”带着他到处转,省心省力地变个花样历红尘,同时又可静心修炼、提升功力。
简言之,穿梭器是他前期修练的场所,又可在他修成后充当开路工具。
蒙天在仙界是名仙一只,白奇打眼一瞧便认出来了,半点不想随大仙赴仙界,以他现在的修为,不过是做一介小虾米,比以前还差。若如此,犯得着费心费力转世重修?
蒙天瞅着他那嘴脸,估了个七七八八,笑道:“罢了,人各有志不能强求,你且在穿梭器里修,看能不能修成神!呃,相逢即有缘,这卷《修灵法》给你,祝你洪福齐天!”
白奇没当个事,礼节性地谢过,伸手接了。一入手,顿时全身一颤——能量生命送的《修灵法》能是寻常货吗?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挑花师徒被高级生命所坑,穿来穿去没个完。
这天挑花苦中作乐,问:“文彬,如果能自己选时空,你想穿到哪儿?”
文彬切齿:“我tm要穿到爱因斯坦的门前,种一棵四季结果的榴莲树献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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