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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都山餐馆那边也是不能去的。
但又不能离开天都城。毕竟自己答应过义家要等到重新开业以后再走。
自己没时间去管理这些事,只能交给义家人去帮着做。
至于餐馆赚钱不赚钱,那自己还真的不在乎。
了却自己的一个心愿,也拿到了那幅绝世重宝的画,比什么都重要。
十点来钟,金锋出门透气,沿着什刹海闲庭散步,这里想来应该没人注意到自己。
什刹海最远可以追溯到忽必烈的时候,作为天都城最大面积的保护区,风景特别独好。
恭王府、庆王府、鼓楼、广化寺、关岳庙、各个贝勒府一系列的名胜古迹挨着排过去,历史文化底蕴极高。
慢悠悠的溜达散步,背上依旧背着一个冷冻包,一个很高级的斜挎包。
这个包包是七世祖从隆坡纪梵希专卖店买来自己用的。因为金锋挎着包包的样子很帅气,尤其是金锋扛着墨镜,穿着一身黑,再挎着包包走在街上……
那叫一个帅呐!酷呐!
所以,七世祖就买来装装逼。
这包包现在也就到了金锋的手上。
包包的质量肯定没得说,比起原先那个大了一号,里面还有很多的小包,很适合金锋使用。
这时候的金锋穿的是黑色的圆领t恤,黑色的短裤,脚下是一双浅白色的运动鞋。
背上左右两肩各自背着一个挎包,头上板寸头再顶着顶黑色的遮阳帽,陪着大墨镜,看起来就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游客。
谁都不会想到,在这两个包包里面,装着的东西足以买下天都城的半条街。
脖子上挂着的是一块和田青玉大吊坠,左手腕间戴着的是一块白光灿烂的腕表,右手腕间戴着三枚黑白相间的珠子。
手里头还玩着一串普普通通黑不溜秋的手链。
光是这几件东西,就能买下一栋居民楼了。
十二点的阳光还不算太毒辣,喝了一碗不算正宗的酸梅汤,漫步在不大的林荫小胡同里边,看着周围坐在门口悠闲纳凉的老人,听着树上知鸟的叫声,胡同里的一切熟悉又陌生。
眺望远处高耸入云的大厦,再看看眼前的这一切,金宛如时空穿梭,现代和古老交织在一块,宁静祥和却又沧桑无限。
整整的百年时间,自己错过了太多精彩和心酸。
当年被蹂躏的老天都城,现如今已是国际大都会。
祖国,强大如斯!
老天都城的名胜古迹多不胜数,每一处都是典故和历史。
正因为这样,大多数的游客们是不会选择游览老天都城的胡同的。
迈步走在宁静的胡同,这里才有了一点老天都城的味道。金锋接连吃了不少的美食,却是有些感慨。
味道不再是以前的味道了,这是没法子的事。
百年前的作料和现在的相比,那真的没法比。
这时候,金锋突然停了下来,定在原地几秒之后,转身走了两步到了一家小商店。
先叫老板拿了一包烟,偏头瞄了瞄一边,轻声说道:“这凉粉怎么是青黑的?”
“有毒?”
老板是一个本地的大爷,五六十岁左右。
听了金锋的话,老板大爷顿时不高兴了,大声说道:“什么黑什么毒?”
“这是咱老天都城最有名儿的绿豆凉粉儿。”
“绿豆淀粉做的。”
“冰镇刮条漏鱼穿,晶莹沁齿有余寒。味调浓淡随君意,只管凉来不管酸。”
“外地人啥都不懂,真是的。”
金锋凑近小摊上一看,嗯嗯两声,轻声说道:“有这么好?那来一碗。”
大爷听了这才稍微消了点气,一起收了钱给了烟,切了一晚凉粉,粗声粗气的问金锋喜欢吃什么味?
“巴蜀那边的,只管放辣。还有醋。”
大爷把调好的蒜汁和芥末倒了不少下去,就着手里的碗给金锋。
“喏,让你这外地人尝尝咱老天都的手艺。”
跟巴蜀的凉粉不太一样,老天都的凉粉加了些胡萝卜丝,配上芥末跟自己配制的蒜汁各种调料,那味道,酸辣顺口,极其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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