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泗吾提示您:看后求收藏(56、有狼初长成,经贸大宋,君泗吾,海棠文学城),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我和博博怒……什么仇……”秦涓也在想他和博博怒到底什么仇怨,博博怒恨不得他死,“大概我刺了他一刀?”虽然他真的分不清这里到底是真是假,如果他刺博博怒之事是真的,那就是他的记忆出问题了。

那一夜的事,他至今恍惚。

“你刺了博博怒一刀?就凭你?”扩端王挑眉,“你知道博博怒是什么人吗?这么说吧,你能近我身两米以内且不被我察觉才能伤到博博怒,你明白吗?”

秦涓摇摇头:“我记不清了,只是恍惚间有时候会有一个片段闪过,它告知我刺了博博怒一刀,这也能解释为何我受了很重的内伤,再说了,你去查查博博怒那段时间有没有受过伤不就会明白了吗?”

朵奴齐走向扩端王在他耳边耳语几句。

朵奴齐说有消息表示博博怒饭量大不如以往。

“你刺他何处?”

秦涓闭眸想了一下:“也许是腹部……”那个片段的记忆如梦境一般的模糊,真的记不清了。

朵奴齐看向扩端王。

扩端王这才道:“先把他带下去,别让他跑了。”

朵奴齐让人将秦涓押下去后再回来。

扩端王对他说:“你不觉得蹊跷吗?他刺了博博怒一刀,博博怒没有杀他却是将他留给了我?”

“大王的意思是博博怒不想亲自动手,而是想借您之手除掉这个孩子?”

“凡事都需要理由,博博怒这样做又是为何呢?”扩端王反问他。

想杀一个人却又不想亲自动手,这种情况除非是不想在那个时间杀那个孩子,或者说不想在什么人面前杀那个孩子。

扩端王烦的是,这个孩子到底留还是不留。

他刚在城中颁布了法令,其中有一条就是十五岁以下的孩子无论犯下多大的罪恶,都罪不至死,简而言之就是十五岁以下的孩子不杀。

为什么会有这样一条法令的颁布,这和长达几十年的蒙古崛起、争战杀伐有关,大量人口投入战争,但孩童的早夭率也十分之高,争战持续几十年,青黄不接的时代早已到来。

这种情况在五年前就以明显感受到,故护佑孩童实乃保证未来士兵数量。

况且扩端王现在也是汗位的最大竞争者之一。

杀了这个孩子可能不算什么,但他的法令才刚颁布下去,这事若传出去,难以服众。

带兵之人,最忌讳此事。

可扩端王的直觉又告知他,太聪明的孩子若不为己用,留着,将来只会是祸害。

“大王,臣有一计。”

朵奴齐突然这么说,扩端王看了过来。

“乌思藏之事已困扰大王多年,今此子三言两语诱走大王所养半百僧人,大王不妨就派此子去逻些城,若此子凭借其聪明才智游说吐蕃各部成功归顺,便许其高官厚禄留其性命,若是此子命不好被吐蕃某部的人杀了,或者无功而返您再将其处死……是不是一举两得?”朵奴齐说完笑着退了两步。

扩端王摸着下巴:“朵奴齐你此提议值得考虑。”

停了一会儿扩端王才继续道:“那此事交给你去准备,先让人教他吐蕃话,学不学的好是他自己的事,再找个人来教他吐蕃各部的具体情况,给他半年时间学习,在八九月气候最适宜的时候入乌思藏,他的命数看他自个儿的造化了。”

朵奴齐笑道:“大王英明神武。”

秦涓以为自己会一命呜呼,一夜的担惊受怕之后他不光没死还变成了“秦少爷”,扩端王对部将说收他为义子。

得知此事的秦涓,看着鱼贯而入给他请安见礼的奴才们,只怕没引根铁线让天雷劈了自己。

要知道扩端的前半生是在与宋军的作战中度过的!

这他娘的不是逼他“认贼作父”,扩端知道自己瞎搞认了个宋人不?

等等,这不是重点,这和昨日扩端对他的态度简直天壤之别,扩端老贼又想怎么整他?

夺鲁为首的小奴才们给他请过安后,朵奴齐带着一个人进来了。

秦涓本来阴沉着脸,没一点好脸色,直到他看到站在朵奴齐身后的青年。

两人都是一愣,好半天对方才给了他一个眼色不要说话。

秦涓这才啥也没有说。

朵奴齐对秦涓介绍:“这位是安多尼玛,以后是你的吐蕃老师,他会教给你吐蕃话和吐蕃历史。”

听到这里,秦涓隐约有些明白了。

*

等大臣朵奴齐走后,秦涓让夺鲁将十几个小奴才带出去。

他则将门窗关死了,堵着安多尼玛问道:“你不在虎思斡耳朵在这里作甚。”

他似乎还没搞清楚,他自己出现在凉州比安多尼玛出现在凉州要恐怖的多。

“我家家主让我找扩端王买一万小马种,结果钱还差一点,就没有结清,家主欠了债,扩端王的人说拿我来抵……于是我就被留在了凉州。”

厉害厉害。

为了几匹马把家臣中的老大都拿出来抵押了。

安多尼玛说完了,轮到他问秦涓了:“那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应该在罗卜城跟着大永王吗?”

秦涓坐回座椅,叹气,冷道:“你还不明白吗?扩端王他是想让我替他入乌思藏。”

安多尼玛一惊:“那养子一事又是为何?”

秦涓勾唇冷笑:“他那是故意做给外人看的,你想他若养我半年,同时也表现出特别喜爱我,再等我入乌思藏,便是在告诉他们:看吧,我扩端将我最宠爱的人送到你们这里劝你们归顺了,我够有诚意吧,当然,他也在用这种方式,故意要我的命,归根结底,他在学博博怒借刀杀我。哼!”

安多尼玛后知后觉的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

安多尼玛:“这么说他们要规劝吐蕃各部……这是招安。”

“你不会才明白吧,我跟你说,他已经计划很久了,不好打,就招安,所以我们两人现在在立场上是一致的,你不愿意扩端对付你的家乡,我也不想成为他的车前卒,所以咱们要同心协力逃出这里!”秦涓站起来一把搂过安多尼玛的肩。

三十多的青年被十几岁的孩子搂住了肩膀打商量,老脸一红,颇有几分想吐血的冲动。

“我觉得这事一得从长计议,二嘛,还得看你,若你表现乖一点,咱们或许有机会的……”安多尼玛低声说道。

秦涓挑眉:“这么说你是答应了,这好办,扩端不仁我不义,他想拿我当车前卒,那我只好拿他敛财了跑路!”

“这么说你有想法?”安多尼玛惊问道。

秦涓挑了挑眉勾唇一笑。

*

西凉府外小酒馆,破烂的酒字旗高高挂着,早已在风雨飘摇中褪去了色彩。

偶尔有几个客人前来坐坐。

也偶尔会传来几声嬉笑声,趴在酒馆外的老土狗会在这时狂吠两声,惹得路人一阵怒骂。

一个人骑马匆匆在酒馆前停下,不知和掌柜的说了些什么,那掌柜的带他进了里间。

那人穿过里间上了二楼。

楼的尽头处一间雅室,一白衣少年倚窗而坐,那人单膝跪地行礼。

“公子,扩端王收了那孩子做养子,现在在请人教授他吐蕃话和吐蕃各部历史及所信仰的教义。”

白衣少年沉默了片刻道:“他若没有危险便不要惊动任何人,若他想要逃走你助他一臂之力,三日后我要回一趟大斡耳朵,旦木恐有危险。”

“是,公子。”那人说完退下了。

*

是夜,赵淮之启程去大斡耳朵。

在确定秦涓是被扩端王抓走后,冷静自持占据主导,他始终没有踏进西凉府。

或许他更清楚扩端王的用意,亦或许在经历过千里寻仇之后,他开始更冷静的正视他对秦涓的那一份情绪牵系了。

*

不曾想,他这么淡漠至冷漠的人,也曾为一个孩子,疯狂过。

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会对一个才十三岁的孩子产生不应该有的感情,他才十三岁啊!

好在,此刻的他,是冷静的。

若他被疯狂的情绪占据了主导,那样的赵淮之他难以想象……

会有多少人暴.露,又会有多少人因他丧命。

他的命,从来都不是他自己的。

他的背后,还有无数个家,无数子民,与他的部族……

他不能死。

不光如此,他还应时刻清醒。

时局在变动,阴谋更迭,循环往复。谁都没有办法在这样的时局之下独善其身。

当一个又一个阴谋揭晓之前,他只想保证那些曾经、现在、效命于伯牙兀部的家臣们,无性命之忧。

夜色下的小酒馆,一盏灯摇晃着。

古道边,那白衣少年骑马北去。

他离去后,天地静默,马蹄踏尘,仿佛惊落了一地的星子。

*

大斡耳朵的暗流与阴谋,在一个人的归来后,被悄无声息的瓦解。

没有人深想过,那一日,被乃马真氏流放的公子狐狐救了多少人的命。

人们记住的是一个少年白衣清濯的身影,与悲悯温恭的气度。

没有人想过这场哀悼中,隐藏了多大的阴谋与野心。

当狐狐用火必思弹奏出一曲《棠棣》时,那些人沉默了。

兄弟情深,是草原儿郎最亘古的诠释,山河地理造就了不同地方的人对不同情感的偏爱,有人重君臣,有人重手足,有人重爱情。

曾经没有人比草原儿郎更在意手足的意义,因为人少,因为征伐,凡沙场作战皆是手足相护,他们因兄弟部落结盟起家,至此,才有了蒙古崛起。

至少,开始的时候,他们为了征伐,为了得到,是没有异心的。

那是什么时候起,有了手足相残,兄弟残杀……?

或许是成吉思汗死后。

而后来的历史偏偏这样的诛心,崛起于兄弟结盟的蒙古各部,又亡于兄弟离心,毁于一盘散沙。

当他们听到狐狐的《棠棣》,竟然在一阵沉默后黯然离去,一场去除异己的阴谋,被一首曲子给瓦解。

当那些人散去,少年收起他的火必思。

他悄然而至,也悄然离去。

在走出大斡耳朵城三里路后被突然出现的轩哥拦下。

“为什么不辞而别。”骏马上轩哥冷目含怒。

赵淮之转身往另一处走。

“狐狐!”轩哥策马追他。

赵淮之突然抬眼看向他:“适可而止,我不想再多说什么。”

“你怎可如此对我!”轩哥双眸猩红,他下马,伸出手想抓住赵淮之的手腕,却没有想到这一次赵淮之会对他动手。

赵淮之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对轩哥大打出手的,一来友情在,二来轩哥知道他的双重身份,且轩哥虽诈死,但他的势力仍遍布大泽以南,这一点不得不让他忌惮。

可是,今日,他竟然开始反感轩哥的碰触,因为什么,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轩哥一咬牙,与赵淮之真打了起来。

他们一打起来路人四散,轩哥戴着斗笠别人也认不出来他。

却没有想到这时有一人突然出现和轩哥打了起来。

轩哥见有人,大抵是怕被人认出来了,心有忌惮,所以仓惶离开。

他和狐狐来日方长。

突然出现的人盯着轩哥的背影看了数眼,似乎是觉得眼熟。

“刚刚那人是谁?”雄浑的声音问道。

来人转身看向赵淮之。

此人身材高大,体态魁梧,蒙人的圆脸,丹凤眼,细眉飞扬,少许髯须,意气风发。

“狐狐不知。”赵淮之对他拱手一礼,淡淡道,“方才未认出大人,大人恕罪。”

青年勾唇:“你这人道歉都像是在念书,伯牙兀家怎会生出你这样的人。”

赵淮之抿唇不语。

“去我落脚的地方坐坐?”那人问道。

“狐狐……”

那人眯眸:“此行我带着窦默,姚枢,他们有话告知公子。”

赵淮之眼眸微沉,此二人他久闻其名,但从未见过。两人皆与师父有些往来,他立刻想到是不是师父有话拖二人转告。

“还请大人带路。”

*

这青年,正是时年二十八岁的孛儿只斤·忽必烈,托雷王第四子。

窝阔台汗令诸长子西征,其兄长蒙哥正在西征途中,雪别台将军是其庶出弟弟。

而他往来草原与中原,招贤纳士,其坐下已投靠蒙族的汉儒数量为蒙族贵族中之最。

其中有窦默和姚枢。

就在去年,中原大儒赵璧也应召至忽必烈左右。

儒学能在战火下的中原不断的传播,与这些人的努力密不可分。

姚枢告知赵淮之,耶律楚材病危,若有机会回一趟大都吧,搞不好可能就是最后一面。

赵淮之很久才平复下心情,他母族的事说不清楚了,不管耶律丞相是不是他的亲表叔,但他始终是他的师父。

他是一定会去大都的,也许是次日,也许是安排好旦木之后就去。

他们见他的情绪微有些低落,便让奴才在院中摆上了酒肉。

儒士相谈,笑语欢声,而赵淮之始终在一旁听着。

他发现忽必烈很喜欢听中原的历史。

忽必烈淡笑问姚枢:“先生觉得哪些帝王当得起千古一帝。”

这位王子,似乎始终保持着儒雅谦和的气息,他继承了他爷爷海纳百川的包容,与父亲的谋略。

“自然始皇帝也。”姚枢答道。

其他汉蒙儒士也纷纷点头。

忽必烈笑道:“始皇帝是,还有一人,我以为汉人最当感谢,诸君知是谁?”

众人相看数眼,又看向忽必烈。

“谁人。”

忽必烈抿唇一笑却是看向赵淮之,淡声问道:“狐狐你说。”

赵淮之眼眸未抬,答曰:“北魏孝文帝拓跋宏。”

众人疑惑望向忽必烈:“大人,可是孝文帝?”

忽必烈笑道:“知我者狐狐。”

赵淮之深吸一口气,二十八岁的忽必烈在告知满座儒士,若今日来日拥护于他,他会做北魏孝文帝,在中原之地继续延续华夏文明。

如此磅礴的野心,在座的汉儒可有察觉。

兼糅百家,尊儒复孔,他要赢的是中原汉人之心。

昔日拓跋宏革俗汉化,在统一后的北方延续了华夏衣冠文明。

忽必烈的心思在此时已昭然若揭。

这一年赵淮之年方十七。

*

也是这一年七月,大永王从安荻枯扶棺归来。

大永王以王礼葬其叔父,因其叔父生前已认他为义子,吉哈布大营千户鲁巴及副将三人剩下骑兵五百,奴隶兵八百签兵两百,骏马六百匹,他叔父生前大部分财产全部归大永王继承。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都市豪门小说相关阅读More+

[综]发自真心的被迫从良日常

感冒药

[综]阿波罗

千山踏歌

我弟也不是好人

青女戌月

谁抢了我的五杀

闻子歌

系统黑化想独占我[快穿]

荔雾

灯火通明

山边吃芝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