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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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家店铺卖的尽数是文房四宝一类。白非墨逛了一圈才发现店铺匾额写的是“开卷有益”,看了一会儿,觉得脑壳子疼。
祝之楚兴致勃勃地拿起毛笔等文具一一试过。白非墨看着他这个年纪,却真是蛮喜欢的,有点意外,忙问,“你学业不错?”
“哪里。”祝之楚拿着毛笔在那里试软硬,头也不抬,回答道,“我的学业是皇子里面最差的。不过嘛,若是迎头赶上去,也不至于被甩的太难看就是了。”
虽然他言辞里有点消极之意,但是他说出来,却并没有一丝愁苦之味。白非墨向来欣赏逆流中奋勇前进的人,看他眼神坚定,不期未来又是一个大人物,想了想在《山河盛宴之第一夫人》中,好像没有这号人物,问道,“你大名叫什么,家中排行第几?”
祝之楚不回答。
白非墨拿起一个鸡血石做成的镇纸,放到他面前,道,“这个吧,又贵气又好看。”
祝之楚这才抬起头,眼神里满是嫌弃的味道,“俗气。”
“祝之楚。”却听见他说,“楚王好细腰的楚。”又听他嘟囔道,“这人怎么这样失礼?相处下来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这像话吗?”虽是嘟囔,却恰好可以让她听见。白非墨看透不说穿。又啧一声,心想这人都被他哥哥带得都歪了,动不动就嫌弃别人。
白非墨笑道,“你还知道楚王好细腰啊?”
“郡主姐姐告诉我的。”祝之楚说完,忽然靠近了白非墨问,“珠是哪个珠?朱唇之朱么?还是蜘蛛的蛛?”
白非墨看他首选之字,偏偏避开了最常见的。又想起刚才嫌弃那个鸡血石镇纸俗气,知道皇家心性,向来都把钱财看的很清,甚至还隐隐有一种轻视之意,觉得此类钱财难登大雅之堂,非得是奇形怪状,失了日常分寸,才显得有趣。
“金银珠宝的那个珠。”白非墨看向正在检查笔袋的珠珠,“取天下金银也比不上这颗明珠之意。”
祝之楚难得的乖巧,迅速看了一眼珠珠又低头,“就很好。”
这会不嫌弃俗气了?白非墨知道他很喜欢珠珠,心内笑道,你当然说很好。可是又不能说出来,叫他闹得不好意思。
因此叫了珠珠,“你陪……”白非墨想起来他的名字,“楚小公子对这个很在行,你正好帮我添一些东西,不懂的都可以问他。”
哪里需要添置什么东西。不过找一个借口让他们俩相处罢了。
珠珠知道白非墨对这些没感觉。但是若不选个称心的,只怕白非墨更有理由不学习,因此点头答应一声,“好。”
祝之楚开心地脸都涨红了,连自谦一下都忘记了。
白非墨暗道小孩子真好哄。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祝之秦看见白非墨兴致寥寥,说道,“再过不久你不是要进国子监学习了?”
白非墨感慨这人还真的把所有事情都打听清楚了,“不知道是你们大儒放的屁比我们云南先生的香还是咋,老头子非要我去国子监学习。”想想她就脑壳大。
祝之秦看见她这样,就知道白非墨不喜读书,“云南世子,虽不需满腹经纶,却也得懂一些经略要文。”
“我知道。”白非墨不服气,“我虽然文课差,但我武课厉害了。”她灿烂一笑,“保管比你们都厉害。”
“我的骑射师傅是本朝第一勇士。”祝之秦反驳道,“你能比得过我?”
“那改日就比比。”
笑话,她白非墨从小边疆摔打长大的,在云南少年帮里那可以一拳一拳打出名声来的。是个道上的人,都得叫她一声七哥。她的结义大哥唐云杉曾经笑着说,她若不是年纪最小,也不会在小魔王里排名老七了。论武力,他都得喊她一声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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