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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马,前面是熊的领地,马匹闻到熊的气味容易受惊,会把我们从背上摔下去。”
格拉斯翻身下马,左手拿着老爷枪,右手拿着火山手枪,腰间还佩戴着一把匕首。
相比之下,林耀的装备简单的多,一把不能连发的老式前装步枪,除此之外身无长物。
说实话,这样简陋的设备,再加上要挑战大自然的霸主黑熊,很难让他有足够的安全感。
他都怀疑,这玩意能打破熊皮吗,钢珠弹会不会被卡在肉里?
“我还是想再确定一下,你认为我们两个没问题,对吧?”
林耀的担心不是没理由,他们只有两杆老式前装枪,一把大威力火山手枪。
让人绝望的是,不管是前装枪,还是火山手枪,装弹量都是一发。
这意味着,他们决不能失手,三枪,起码要干掉一大一小两只熊。
失手的话,看了眼格拉斯身上的匕首,或许就得来一场男人间的较量了。
“我对自己很有信心,这一枪,必定能要了那只熊妈的命。”格拉斯扬了扬手上的火山手枪,又道:“你只需要打中那只小的,瞄准脑袋打,子弹最好从眼睛里射进去,然后我们就可以回家了。”
“要是打不中呢?”
林耀紧了紧自己的衣领,反问道:“是不是就不用回家了?”
格拉斯没有笑,而是看着林耀的眼睛,眨眼道:“如果你打不中,那你最好祈祷我能打中,相信我,你不会比我跑的更快,曾经想跟我赛跑的人都死了。”
哈哈哈!!
林耀哈哈大笑,仅有的一点坎坷,也被格拉斯的幽默赶走了。
好一会,他才忍住笑声,正色道:“我要试试枪!”
“可以,但是别花费太多时间,我没太多时间来等你。”
格拉斯一边说着,一边开始制造陷阱。
他的陷阱很简单,就是两棵树之间弄一道绳子,如果猎熊不顺利,他们可以原路逃跑。
熊的视力很差,追逐中,很难发现这些绳子。
要问管不管用,那就不太好说了,应该有点用处吧,哪怕帮他们争取几秒的时间也是好的。
收回目光,林耀掂量着手上的老爷枪,先是倒进了一个标准单位的火药,然后又往里面倒了颗钢珠。
钢珠的大小是有规格的,拿枪刷往里面捅一桶,正好能卡在最佳位置。
这时候只要扣动扳机,扳机就会击打火石,点燃里面的火药,从而将钢珠喷发出去。
砰!!
林耀对着大树开了一枪,看着子弹所在的位置,他发现这把枪要比他想的还难操控。
“三十米,能打中已经很不错了。”
格拉斯抬头看了看,发现林耀的枪法并不差,起码有普通猎人的水平。
看来,他说自己是个快枪手的说法或许不是吹牛,这种老爷枪都能玩的人,用精准度更高的左轮或者栓动步枪,必定能打出更好的成绩。
“二十米之内,我应该能打中熊的脑袋,能不能将子弹打进眼眶不敢保证。要想百分百将子弹打入熊的眼眶,恐怕得在十米之内,因为这把枪实在是太烂了!”
林耀对手上的老爷枪一点也不满意,他的枪法虽然不算一流,二流上半段还是有的。
要不然,他也不敢在港岛中跟雇佣兵火拼。
他的真实实力,大于2名普通雇佣军,或者2名职业军人,或者3一4名普通枪手。
小于一名著名雇佣兵,兵王级职业军人,省级射击冠军。
因为林耀转世之后,灵魂不变,还能摄取被他转生者的记忆,所以各项技能不但没有退步,反而有所增益。
他相信在1888年的花旗国,自己的枪法也是拔尖的,哪怕比不上后世的那些著名牛仔,估计也相差不多。
对上这帮猎人,除了格拉斯让他有些吃不准,其他人应该都不是他的对手,包括狩猎队的队长,精锐猎人杰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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