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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今天会叩关吗?”

杨戕看着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淡淡地说道:“若是能清楚他们潜伏的地点,我必能在正面对敌的时候将之击溃。≥≦”

庸王道:“没有人清楚他们究竟何时叩关。而且他们神出鬼没,这大草原又如此宽广,实在无法知道他们潜伏在何处,而且,就算正面对敌,我们也未必能讨到什么便宜。”

程军算得上是老将了,他沉声道:“先前,我们与突厥大军正面对敌的时候,从来都是败多胜少,只因为突厥人实在是凶悍无比,而且骑射功夫远比我们中原骑兵精熟。到后来,我们慢慢摸清楚了他们的作战习性,而玄甲军在历练中也越来越强大了,现在,跟他们相比,也不过是半斤八两,所以朝廷一听边关有难,立即潜庸王回来,就是此意。除了庸王的玄甲军,根本没有其他队伍可以正面与突厥军队作战。”

庸王的玄甲军训练有素,战备精良,杨戕早已见识过了,只是想不到以玄甲军之能,亦只能勉强与突厥军打个平手。

杨戕倒抽了一口凉气,道:“想不到突厥人竟然如此厉害。”

庸王笑道:“他日你见识过他们的手段,就知道他们是何等的难缠了。而且,最令人心惊的是,他们根本就是一群不为畏战死的野兽。恩,就好象当日在芜城墙头下鏖战的你,当然,他们的气势比之杨副将,仍然是远有不及的。”

庸王说到后面的时候,似笑非笑地看着杨戕。

从庸王的眼中,杨戕仿佛看到了当日的残暴之景,但是这点却似乎正是庸王欣赏他的地方所在。

杨戕忽道:“庸王,以你看来,是我们的孙子兵法厉害,还是他们的野兽战术厉害呢?”

在罗青和程均看来,杨戕这话毫无意义可言,然而对杨戕来说,这却是他对兽性的理解开端。因为他若要驾驭体内的兽性,就必须要先了解它。

庸王听杨戕如此一问,先也是微微一愣,然后道:“两者绝不能泛泛而论。兵法者,乃是先辈征战沙场的经验结晶;而突厥人的野兽战术,却是从野兽战斗中领悟而来的。所以,前者授于人,而后者授于野兽。若要论优劣的话,却无法下定论。只是,我们的兵法在这草原之上,却委实逊色于他们的野兽战术。因为兵法往往讲究以天时、地利、人和入阵,而在这草原之上,我们根本无地形可依靠,也无法在军心、气势上压倒对方。更何况,这里突厥人还能以猎鹰来侦察我们的动向,想要偷袭,也根本无法办到。”

庸王如此说,自然是承认在草原上,兵法斗不过兽战。

杨戕沉思片刻后,欣然道:“末将方始明白,为何突厥人能纵横大草原了。只因为在这草原之上,最凶狠最强大的东西,不是人,而是狼群。所以,这些突厥人为了生存和强大,就奉狼为神明,学习狼的战术,以此来强大种族。对了,刚才经庸王提醒,末将忽然想到一个办法,兴许能与这些突厥人周旋周旋。”

※ ※ ※

翌日,大晴。

两万玄甲骑兵,在杨戕和庸王的带领下,缓缓向草原深处而去。

程军等人,留守关口。

如此冒险进军,本是不智之举,但是此刻杨戕和庸王却是成竹在胸。

凤凰正高高地飞翔于众人头顶的蓝天之上,将草原的形势尽收眼底。

杨戕此举的意图再明显不过了,就是要凤凰充当突厥猎鹰的角色,将突厥军队的藏身之所找出来,再给以痛击。

由于近日突厥大军蠢蠢欲动,不停骚扰边关,所以他们的军队并没有离开上谷太远,也就很快让凤凰找到了他们的行踪。

突厥人本不会如此掉以轻心的,但是由于他们有猎鹰侦察朝廷军队动向,所以认定朝廷军队只能死守,绝对不会冒险出关的。更何况,即使朝廷大军出关,也未必就能在茫茫草原中找到神出鬼没的突厥军队。

然而,此次,这些突厥人自然是失算了。凤凰的出现,导致了他们有史以来的第一次惨败。

玄甲军士气如虹。一则有庸王为统帅,二则有神勇无敌的杨戕的为先锋,三则有神鸟勘察敌情,不用惧怕突厥人的猎鹰,有此三大优势,军中各人无不欢欣鼓舞,誓要痛挫突厥大军。

庸王对杨戕道:“杨副将,我军今日士气高涨,若能找到敌人行踪,势必能给其迎头痛击。不过若无你的神鸟相助,只怕本王也不敢冒险进军啊。”

杨戕道:“庸王放心,敌人既然蓄意进攻,必然就潜伏在附近一带,凤凰的眼力更胜于老鹰,必能先一步现敌踪的。”

杨戕话音刚落,就听见军中有人道:“看!突厥的老鹰!”

杨戕猛地抬头,果然见西方高空之上,有一只老鹰正振翅而来。

突厥的猎鹰显然经过精良训练,其飞行高度必定在两千步以上,弓箭射程远有不及。而且,这些猎鹰都狡猾异常,绝不肯轻易下降觅食,以免被敌人所杀。而且,一旦这些猎鹰现敌踪后,就会以飞翔的姿态和和路线来告诉主人,敌人的行动的路线和规模,这就是突厥人所称的“鹰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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