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的叶阿回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九十八章 礼数,江山策之云谋天下,行走的叶阿回,海棠文学城),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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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
无名岛。
静谧的大海,一望无际。
未归巢的鸟,在海面上低飞,盘桓。
“啾啾。”
它们偶尔发出的啼叫声,在苍茫无垠的大地上显得格外凄清。这个原本应该是暖意盎然的五月,此刻都吹起了冷寂的风。
风吹过海面,吹向她的脸庞,在她耳边低语。
她站在海岸。潮汐涨落,翻起白沫子的海浪涌上岸,越过她白皙的脚背,亲吻她的脚踝,缠绵后退去……
来回,反复。不知疲倦。
她眺望海天相接的那条线,橘红色的火烧云倒映在蔚蓝的海面上,交织融汇,分不清彼此。像久别的情人,再遇见之时,勾动了那一根属于失衡情感的弦,而后坦诚相待,密不可分。
云岫静静地立着。
面朝蓝与红交错辉映的浩瀚,面朝据说盛开着最美的月见花的对岸,面朝起伏不定的凡世喧嚣。
面朝无人的永恒。
“啾啾。”
“啾啾。”
它们的鸣叫越来越频繁。
樱之说,今晚是张青归程的日子,也是红楼他们被放出月见谷的时候。那四个人会否全数到齐,这还是个问题。
仰躺在海边宽阔大石上的某个“女人”,无意识地露出一线美人骨,他总是不喜欢扣上衣襟处的小扣。
曾有人询问过他,怎会有这么奇怪的癖好。
那人以为叶惊阑会以无数种理由来反驳他,没想过就用一句“收紧了会喘不过气来”打发了他及身后好奇的一串人。
无人经途的海岸,他也不必装那个走一步摇两下的“叶知芜”。
自由地伸展身躯,他在大石头上翻了个身,嘤咛一声。
蒙歌呢?
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男人当然是找乱子去了。他喜欢凑热闹,凑热闹让他觉得自己是真实存在的,生命也有了不一样的意义。
什么是不一样的意义?
蒙歌无法回答。他觉得只要能从中搅和一番,就能证明自己是不一样的。
“蓝蓝……”尾音拉长,气息绵延。他故意学了明如月勾魂摄魄的调子,掌握精髓,需要上翘的鼻音。
他心里暗流涌动,投石成旋,他很清楚,云岫就是被丢进情感旋涡的那一个。
一想到爱打洞的骚狐狸给云岫起了个小字——软软。每次他那么一唤,就满耳充斥着令人不悦的调调。
话又说回来,软软倒是挺顺口的,若是这个名是他给起的,那就不一样了。这和蒙歌的“不一样”是不同的,他能将缘由挑出个一二来认真说道说道,可惜他现下没有心思来解释。
如果是他先称云岫为“软软”的话,他愿意天天在她耳边以各种腔调唤着,绝不会腻烦。
无须考虑别人腻烦与否,自己痛快就行了。
叶惊阑见云岫没有任何反应,抬高了语调,“蓝蓝……”
还是无人应。
云岫好似被定在了沙地里。
再这么下去,得当心受寒着凉了。
叶惊阑理好衣襟,直直坐起。
“挼蓝姑娘。”始得正常。
云岫徐徐回头,她渺渺无落点的目光终是凝在了叶惊阑那张脸上。
这人妖果然没辜负他的盛名。
世上男儿成名大体上不外乎两种——文定江山策,武镇天下恶。
叶惊阑可不一样,他是凭借他的脸出名的。
若要说这类靠脸吃饭的大多数都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叶惊阑又不一样了。他不是那种华而不实的草包,他胸中藏着经韬纬略,装着锦绣山河。人是风流跌宕,落笔自成惊才风逸,他草草赋的词被装裱在长元宫,足以证明他的才华。可单论他是一个风致翩翩的文人,实在是折煞他。
此人武学造诣不输普天下的俊杰。
没有人真正探清了他的深浅。
云岫不敢小觑这个看似随性洒脱的男子,他掌刑狱案件审理,司国家法度,有他的存在,大理寺卿成了真正的摆设。
“时辰快到了。”
云岫看着越来越沉的天色。
樱之告诉云岫,她已经同狗爷报告过今夜恐有大风暴,但她无法确定风暴中心点。这是个很棘手的问题,狗爷也不敢贸贸然下令,惹得岛上住民人心惶惶,只能静观其变。
随着樱之推算出的时间点愈发近了,四面的空气在慢慢变得沉闷,压抑。
天命者几乎是不会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失手的。
云岫相信樱之的判断力。
“啾啾。”
低飞的海鸟几次擦过水面,带起一溜儿水花。
红透了的天际,在被海的湛蓝慢慢吞噬,化作墨蓝色。宣告着即将进入漫长的黑夜。
日头可能会不准时,夜晚却不会迟到。
心中像是被放了个日月晷,在逐步由垂暮变为暗而寂的过程中,掐着点来提醒自己。
她慢慢靠近叶惊阑。
“借大石一坐。”
强盗般的“借”永远都是直接占有。
云岫毫不客气地坐上了叶惊阑的石头,并成功驱逐了“鞑子”,将势力范围扩张。脸不红心不跳,不觉得害臊。
她从怀中掏出一张棉质手绢,稍抬腿。她总不能光着脚便去接船吧。
“你还不背过身去!”云岫喝道,哪有人直勾勾地盯着姑娘家的脚看,这哪里合礼数了!
叶惊阑皱着眉头,他不仅没有转过身,反而更为光明正大地瞧。
“我曾以为远在北地的女子们,面相粗犷,还有一双宽而肥的大脚。没想到见着姑娘之后,这些认知都被无情地推翻了。”叶惊阑感慨着,在他的认知中,一疆三城的女子面容多是不如靠近温润的南地的盛京女子柔和,因了这黄沙漫天,霜雪扑面,总归是要粗糙一些的。
云岫被这突如其来的感慨砸得晕乎乎,将叶惊阑在注视她的脚这事抛之脑后,朗声问道“那大脚又是何处得来的结论?”
“北地女子多高大,脚掌应当比之久处深闺的女子更为宽厚,人在立于险峻之地时不会东倒西歪。且一疆三城的女子自打出生之日起就拥有了使命,保家卫国。我想,巾帼英雄和小脚似乎有些不搭调。”难为叶惊阑一本正经地回答,这种带有地域偏见色彩的言论,是被很多人所不喜的。
饶是如此,云岫还是没有因他的话恼怒,只觉盛京的男男女女都太过闭塞,这是一种悲哀。
她眸光一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盛京儿女在皇都,朝朝暮暮歌舞升平,男儿家风流倜傥,女儿家温婉似水。而塞上飞沙走石,多数人在荒漠里寻求生的希望,自然不比醉生梦死的盛世皇都,你有这般想法,很是正常。”
“可我现在看来,之前所得知的消息,都是谬论。”叶惊阑跪坐在有些潮的沙地上,捧起云岫的一只脚,如对待珍宝一般轻放在自己的衣裙上,夺过云岫手里拿的棉帕温柔地为她拭去脚踝上留下的水汽,和一路踩过来脚心里残留的砂石。
云岫的脸同天边云霞一个色。
她磕磕巴巴地说道“这……有悖礼数。”
想要收回脚丫子,却被那人死死地禁锢在怀里。
“什么礼数?”叶惊阑反问道。
云岫抚着胸口,尽量不去想这人正在做的事。
市井常流传一个说法,叶惊阑出身贫寒,起于微末。这般看来,那些传言可能是真,他对于宗法礼数是不大看重的,不习惯久处于定式的圈子,早早地跳了出去。惊才绝艳是真,逾越规矩也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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