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风雄烈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九十四章 欢声笑语,明末:我是神豪我怕谁,汉风雄烈,海棠文学城),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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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十骑直向着村落扑了过去。

半道上一群人已经纷纷把刀抽了出来,手铳也握在了手上。

他们可不觉得那庄子里的人是当地侥幸生还的百姓。

真的侥幸从鞑子的刀下活过的人,那该有多傻才会依旧留在庄子里不走?亦或是大白天的生火做饭?

所以前头的人,十之是敌人。

李轩当然知道秦朗手下另有渠道知晓清兵的信息,但这不是他们懈怠不干事的理由。

而且根本想不到“军事雷达”的李轩,想当然的就把眼下这个时代的细作带入其中,自然就认为对面消息的传递有着必然的时间延缓性,在准确率上存在着一定的偏差。

而这不正是需要他们来‘补充’的么?

抓到鞑子的探马,抓到他们的舌头,那就是最好的消息来源。

一行人打马直冲村落。

李轩一马当先,刚进村落,就仿佛察觉到了什么,身子一偏伏在了马背上。

“嗖!”

一道流光在阳光下闪过。

看方向那是对准了李轩的脖子射去的。

箭矢的方向立马就被李轩明确了,不等直起身子,左手就已经抬起,一枪打了过去。

他不知道这一枪能不能建功。

但好歹能吓对方一吓不是?

噼里啪啦的枪声随之响起,是李轩身后的人打的,十几颗子弹对准了那颗藏人的大树。

就听得一声惨叫,一个鞑子哨兵斜斜地摔了出去。

落到地上后已经只能睁大眼睛,身体用力的抽搐了。

庄子里是蒙军正蓝旗的哨兵。

每个人的马术都能吊打秦朗军,可问题更在于,他们的人数才总共五个人。

面对着十倍好多的秦朗军骑兵,根本就没反手之力。

李轩踩着一个活口,脸上全是兴奋。

这当然不是兴奋他们砍了三颗鞑子人头,而是在兴奋他们抓到了两个活口。

两个鞑子甭管现在再拗颈,可等拖回营地里上了大刑之后,就由不得他们不乖乖了。

唯一的麻烦就是,李轩不知道军中有没有懂蒙古话的,亦或者卢九德手下的人有懂?这俩俘虏一直叫嗷的都是鞑子话,他可一个字也听不懂。

分出一些人带着伤兵和两个俘虏赶回营地,李轩继续领着人往前去。很快就又分成了三五成群的小队散布开来。

没有人为刚才的伤兵而心忧,死人他们都见多了,只是受了点伤,这又算啥?

就像刚才他们还把三个死去的鞑子扒光抹净,然后毫不犹豫的用刀割下他们的人头一样,战争,连绵不绝的战争,早已经把人给改变了。

李轩直到望见了黄河的冰面,这才引人返回。

没能隔着黄河好好的观察一下对面的清军营垒,不是因为他胆小,而是因为从两翼跑来的清兵马甲让他们不得不迅速后撤。

胆大跟送死可是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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