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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朝崇祯二年初冬,陕西,大饥。
这天晚上,骊山脚下的一个无名小村,村口的一家还亮着灯光。
李大扒拉着碗里的最后一颗干野菜,送进嘴里,艰难地咽下去,嘴里骂着“真活不下去啦……连野菜都快没了!”
对面的胡三叹息一声“活一天算一天吧,你听说了吗?村西头的马寡妇昨天晚上炖了肉。”李大一瞪眼“你闻着了?”胡三摇头“我哪闻着了,听人说晚上马寡妇房上有两只快饿死的野猫,叫了一夜。”
李大冷笑“那没准是猫儿在发春。”
胡三压低声音“可是今天马寡妇那刚刚周岁的儿子不见了。前几天我见过那孩子,饿得都成皮包骨了。”
李大一皱眉“你是说,马寡妇把自己的儿子给炖了?”
胡三又在叹息“人家好歹还有个儿子可以炖来吃,我们呢?光棍两条。”
李大骂道“咱这一带净是穷鬼,谁家埋死人的时候,也没啥陪葬的,你我这两位发丘中郎将,是干到头儿了!”
胡三喝了口菜汤,眼睛突然一亮“有了!”
李大问他“啥有了?”胡三放下碗“我听村里说书的秀才方白说过,咱们村外边十里那个大土堆,就是个大坟。”李大忙问“谁的坟?”
胡三说道“秦始皇的,方秀才说秦始皇就埋在下边,埋得挺深,他说那坟里面宝贝像山一样,咱要能挖进去……”
李大也放下碗“真的假的?”胡三道“方秀才从书上看的,要不咱拉他来问问?”李大很是痛快“我这就去。”
不一会儿,方秀才被拉来了,这人很瘦,脸上尽是菜色,这些天多半也是啃青草挨过来的。
胡三请他坐下,将方才的疑问说了,方秀才最喜欢掉书袋,虽然饿得半死了,脾气还没改,捋起那一寸来长的山羊胡,眯着眼睛“太史公说了,秦始皇的坟墓在地下很深处,经过了三道地泉,然后用铜汁浇灌,地宫里面满是机关,还灌了大量的水银,盗宝贼要是进去,准死无活!”
李大一撇嘴“太史公是谁,多大岁数了,他的话能信?”
方秀才轻蔑地扫了他一眼“太史公,西汉时候的人,离现在一千多年了。”
胡三点头“这位公公八成也是干咱们这行的,要不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方秀才懒得和他们解释,问道“你们打听这个干嘛?”
李大哼了一声“兄弟们饿得快死了,听秀才说,村子外面那个大土堆下面就是地宫,里面珍宝成山,咱们兄弟想进去瞧瞧……”
方秀才大惊“你们想动秦始皇的坟墓,别妄想了!你们知道这一千多年以来,有多少大人物想挖这座地宫吗?都没成功,就凭你们两个……”
李大一拍桌子“就算不成功,也得试试,总比等着饿死强!”胡三连连点头“不错不错,秀才,你也一起来,咱们伙着干,好处均分。”
方秀才不答应,想走,却被李大按在椅子上,用尖刀顶住咽喉“你要不应,老子一刀捅了你,然后炖在锅里吃了!”李大有自己的想法,这事儿干不成可以,万一成了,方秀才若是透出风去,他们两个只怕财宝捞不到,都得便宜了当官的,自己还得判个死罪。
方秀才差点吓尿了,眼下这世道,杀个人好像踩死个臭虫,官府都不怎么管了,只好答应了这两个亡命之徒。
说干就干,李大胡三架着方秀才,带齐了家伙出了村,来到土堆上,开始挖掘。那土堆很厚,幸好没有石头等东西,也不算太费力,只一夜功夫,他们就挖到了地面以下。
天亮了,李大用乱草把盗洞口盖上,三个人回家休息。第二天晚上接着挖。
挖了三天,实在没力气了,天无绝人之路,一只野狗不知从哪里钻出来,落进了李大设的绳圈,三个人大喜,饱饱地吃了一顿狗肉,又接着挖下去。
这样连饥带饱地挖了六天,盗洞大概挖下去能有一百尺深了,绳子都快不够用了,第七天夜里,胡三在下面正挖着,一铲子下去,只听铛的一声响,好像碰到了金属之物。
胡三心头大震,他丢下铲子,双手扒开土层,向下摸去,触到的感觉,是一块平平整整的地面。用小锤敲了敲,没错,是铜。
当下,胡三把盗洞扩大了一倍,然后也不挖了,手脚并用爬了上来。
李大一看他的神色,知道有门,忙问怎么回事。胡三一说,连方秀才的眼睛都瞪圆了。
没想到,他们真的找到了地宫。
李大迫不及待要下去看,便在腰间绑了绳子,爬了下去,等到了洞的尽头,果然也摸到了铜,他向两边摸去,虽然盗洞底下被胡三扩大了一倍多,可还是摸不到铜的尽头,他知道,这就是用铜汁浇灌的地宫。
想到此,李大一阵狂喜,铜下面就是无尽的珍宝,他的苦日子就要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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