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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贵族们普遍蓄养家伎。
朝廷还依据官员品级对蓄养家伎规模作过规定。中宗曾令:“三品已上,听有女乐一部;五品已上,女乐不过三人。”
唐玄宗则下诏:“五品已上正员清官、诸道节度使及太守等。并听当家畜丝竹,以展欢娱。”如此荒唐之诏,便使官吏们可以堂而皇之地蓄伎玩乐。
唐代的市伎十分发达,规模可观,如长安的平康坊,时有“风流薮泽”之艳称。
从史料及唐诗中可以看出,唐代的官吏、文人、学子大都不拘泥于礼法,经常出没于伎馆青楼,还常用艳诗新词来描绘自己狎伎之风流韵事。
就连许多大名鼎鼎的文人墨客也是那烟花柳巷之常客,如白居易“黄金不惜买蛾眉,拣得如花三四枝”之诗句,便是对唐代这一世风之真实写照。
而且白居易也亲自身体力行,晚年在自家蓄伎过百,终日享乐不休。
还有一点,唐朝的婚外性行为非常普遍
从史书和当时的一些文学作品中都不难发现,唐代民间男女自由恋爱、自由结合的事较常见,这应该是社会的一大进步。
“娼家越水边,摇艇入江烟,既觅同心侣,复采同心莲。”
“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唱歌声,东边日头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
这些诗歌都写出了唐代女性向往自由的爱情生活。
自由到什么地步?可以这么说,唐人对女子婚前贞节并不十分计较,失身而又另嫁也视为常事,婚前性行为、婚外恋更是较为普遍。
如当时的才女晁采与邻生文茂时常以诗通情,并乘机欢合,晁母得知后并不过分谴责,而是叹曰:“才子佳人,自应有此。”于是为他们完婚。
女子与情人私奔之事也时有发生,如台州女子肖惟香与进士王玄宴相恋,私奔琅琊,在旅舍中同居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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