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血凌伤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五十六章 写书挣钱,布衣小书生,残血凌伤,海棠文学城),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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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内心窃喜,表面却是不情不愿地点了点头。
仿佛再对众人说,你看不是我不说下去的,是你们不让我说的,这可不能怪我。
西游记不能写,那红楼梦怎么样呢?
不过刚有此想法,就被凌云自己给按下去了,不说红楼梦的枯燥,单是各种错综复杂的家族关系,他觉得也不会受古人喜爱。
水浒传更不用说了,那可是造反啊!
仔细想想,现代人穿越回古代写水浒传,引领古人造反丰巢,新书发布的第二天便被捕入狱,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三国演义倒是可以,那可是每个武将都渴望的建功立业,只不过群雄逐鹿,三分天下这些剧情万万不能表现出来。
于是凌云着手写下了这部三国演义,只不过剧情略微有点波动。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
凌云三天休息时间,竟然整整写了五万字。
上学的前一天,凌云就让周老伯载他去县里。
原本周老伯还有所疑惑,平常不都是第三天一早再去,怎么今儿竟然提前了,提前一天下午就要走。
凌云只是说自己有事,要到县城书院买些纸墨笔砚,第二天一早怕是来不及,再说就他那个时辰,书店未必开业。
凌云怀着忐忑不安的找到书店老板,告知他的意向,老板惊讶的看着他,一脸不可置信。
老板是认识凌云的,因为一年前凌云曾到书店找他,问这儿能不能抄书。
凌云来到书院抄书的本意是为了练字,因为练字不仅要花费时间,还要浪费大把的纸墨。
凌云灵机一动,想到这个方法。
当初老板一看凌云这么小的小孩,竟然要接抄书的活,自然是惊讶不已。
不过他也没有拒绝,毕竟开门做生意,不论年纪。
面带微笑的他拿来一本书,一张纸,让他在纸上照着抄。
凌云也不胆怯,就这书本抄了起来,书店老板看他字写得虽然不是很好,但也勉强看的过去。
毕竟愿意抄书的人本就稀少,大都是没有钱度日的穷酸书生。
这是因为抄书的利润并不是很高,除去笔墨纸砚的成本,书店给的报酬,千字竟然只在100-200文之间。
听得书店老板的讲解,凌云这才知道,并不是会写字的人就能抄书的,且不是谁抄的书都能卖出去的。
抄书最起码、最基本的要求是,要抄写得工整,字体大小要一致,一张纸一个字都不能错。
这样的要求导致凌云,每每抄书都抄得小心翼翼。
抄第一本书,是一千字左右的,还记得当时大约花了半个月的时间。
凌云一开始抄书的时候,纸上不仅有错字涂改的痕迹,还有被墨水污染的地方,字体也不大一致,甚至有些还有些潦草。
导致他花了半个月抄的第一本书,到头来一分钱赚不到不说,甚至他隐隐发现书店老板,还想要他赔偿纸墨的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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