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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包子周岁的时候,要抓周。
抓周在民间又称为拈周,是孩子周岁时举行的预测前途和性情的仪式,也是流传千年的最为传统的诞生礼。
诺包子作为徐家四代里第一个孩子,也是夏家唯一的孩子,抓周礼深受长辈们的重视。这天,徐康国从红墙大院里来了家里,老人如今已正式退了下来,卸下一身担子的老人对乖曾孙并没有当初教育儿孙那么严厉,他相信孙子孙媳能把孩子教育好,因此他如今就像位普通的老人,什么也不操心,只管逗曾孙子玩儿,隔三差五地由警卫员陪着跑过来住几天。
徐家的长辈们,这天也都到了。夏志元带着夏家两位老人也来了,唐宗伯也从香港赶了过来,一家人齐聚一堂,热热闹闹。
李娟身为外婆,亲自下厨做了长寿面。在吃长寿面之前,徐天胤和夏芍把诺包子牵到了茶几面前。
抓周的仪式本该是在床上或炕上摆张桌子进行的,但人太多了,客厅宽敞,便索性就在客厅里进行了。茶几上铺着大红布,上头放着印章、儒、释、道三教经书、笔墨纸砚、算盘帐册、吃食玩具,林林总总,代表着各行各业的物件。这倒也就算了,徐夏两家的长辈们年纪大了,却渐起了孩童心思,看着诺包子被牵过来,赶紧又往桌上添了几样东西,什么玉镯子、雪花膏、琳琅满目的女人珠宝、丝巾名包,最后连被夏志元从东市抱过来的呆头都被系上蝴蝶结被迫蹲在了茶几一角后,全家人的眉头都跳了跳,随即有笑抽的趋势——抓着别的还好说,要真抓住了呆头,谁知道预示着什么?
李娟看着迈着小短腿走过来的诺包子,拼命给他使眼色,心里扑通扑通直跳,希望他别因为呆头看起来最大,而去抱住呆头。
诺包子已经可以由父母牵着歪歪扭扭地走路,他走过来,胖胖的小手撑住茶几。他现在的身高,已经比茶几高出不少,可以低头看上面的东西。
整个客厅都安静了下来,众长辈屏息,全家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诺包子身上。[
诺包子却忽然一转头,仰头,盯住了呆头!
李娟一吓,徐康国眼一直,夏家两位老人去瞪儿子夏志元,夏志元脸色发苦,许她们女人家把化妆品都摆在桌子上,怎么就不允许他凑凑热闹了?他赶紧给乖外孙使眼色,眼皮子都快眨抽筋了,诺包子还是盯着呆头不动。
呆头乖乖蹲在茶几角落里,尽管它很乖,它还是比其他东西庞大了许多。刚满周岁的诺包子,虽然比茶几高些,但对于蹲在茶几上的大白鹅,他还是需要仰着头。
于是,仰着头的诺包子眯起眼,抿着唇,露出像父亲一样的不悦表情——为什么其他东西他可以低头看,这只鹅他要仰头看!
他不喜欢仰头看东西!
“诺诺……”李娟终于忍不住出声,对外孙露出慈祥的笑,示意他看别的。
“妈。”发现了儿子的小表情的夏芍,笑吟吟阻止李娟,“哪有抓周的时候长辈引导着抓的?都是要看他自己的喜欢。”
李娟表情发苦,又瞪了丈夫一眼。
就在这个时候,诺包子小身子呼地一转,转得太快,晃了两晃,肥短的小胳膊向身后的父亲一张——要抱!
一大家子人一愣,谁也猜不透一岁小娃娃的心思,只觉得到底是父子,徐天胤平时冷面寡言的,孩子照样喜欢他。平时见他,好像大多数情况是被徐天胤抱着的,这孩子不怎么缠着他母亲抱。
夏芍却笑看着儿子,最了解孩子的还是他们做父母的。这孩子别看还小,已经有了自己的小心思。他其实懂得很多事,比如他知道父母允许他在他们面前哭,在他们面前笑,在他们面前撒娇、任性,但绝不允许他在其他长辈们面前任性。所以看见长辈的时候,他会自动乖乖的,绝不闹事。否则,一向最温柔的妈妈会不理他,妈妈生气,爸爸就会变得很严厉。又比如,在妈妈坐着或躺着的时候,他最喜欢要她抱,可是她站着的时候,他大多数时候喜欢牵着她的手,在要抱时会找父亲。
在小小的诺包子心里,大抵是这样认定父母的——
妈妈最好看,妈妈最温柔,妈妈笑起来最好看、声音最好听、做的饭最好吃!
爸爸……爸爸最高大。
一岁的诺包子还理解不了强大,但他可以看得出谁高大,他觉得父亲比母亲高大得多,高大的人力气大,所以应该抱着他应该不会累。[
小小的孩子,已有自己的做事逻辑,且已懂得了体贴父母……好吧,其实是体贴母亲。
徐天胤把儿子抱起来后,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只要他抱着,总可以引导孩子把注意力转向别的地方的。
于是,长辈们的心思便又重回到了抓周上。可是,令大家意外的是,诺包子赖在徐天胤身上,怎么都不肯再下来了。他居高临下地睥睨呆头,顺道睥睨那一桌子的小物件——一个也瞧不上!
长辈们以为他是喜欢被父亲抱着,不愿意下来,于是徐康国示意徐天胤,让他把孩子放下来,哄他去抓。
徐天胤蹲下身子,把儿子牢牢放回地上,欲起身时却是一愣!
不止他愣了,全家都愣了。
诺包子面对着父亲,就是不肯转身,肥胖胖的小手紧紧抓着父亲肩头——确切地说,抓着父亲肩头的肩章。
金晃晃的肩章,三颗耀眼的星——上将军衔。
全家人都张了张嘴,随即露出了然的笑。
诺包子却依旧抓着肩章不放,乌黑乌黑的眼睛紧紧盯着那金晃晃的漂亮颜色,徐天胤奈之下,只好把肩章拿下来给他,然后,他看见儿子眼睛发亮地盯着他的肩章,露出一个挑衅的小眼神,张嘴,啊呜,咬!
“啊!”除了夏芍在笑,全家女人都叫了一声,赶紧去从诺包子嘴里抢东西。
待肩章抢出来,上头已经湿哒哒的,全是口水……
……
诺包子一岁半的时候,走路已经很稳。他喜欢被父母牵着手在院子里散步。
但妈妈牵着他的手的时候,他喜欢笑着走在妈妈身边。
爸爸牵着他的手的时候,他习惯打鸡血一样走在爸爸前面。
起初,徐天胤以为小家伙只是还控制不好迈步的速度,所以他走向前一点儿,他便长腿一迈,跟上他的速度。被父亲跟上的诺包子很不服输,于是更快地往前走,结果自然是两条小肥腿自己绊了自己,啪嗒摔倒!
摔倒的诺包子也不哭,自己爬起来,继续跟父亲抢路。
几次三番,徐天胤终于悟出一点儿子的心思,不由挑高眉头,在某日傍晚,晚霞很灿烂的时候,在院子里放开了他的手。
获得自由的诺包子很欢喜,小身子一摆,小步子一迈,誓要走出雄纠纠气昂昂的步调,把父亲甩在后头看他的背影!父亲确实在后头看着他的背影,看见的却是歪歪扭扭,一步三绊,三步一摔的背影。
诺包子很纳闷,很不服气,爬起来继续快走,继续想要超越父亲。可是,他越想走得快,越想跑起来,摔得越快、越狠。当小小的他终于感觉到疼痛,也再没有力气自己爬起来的时候,他趴在地上,回过头,眼泪汪汪地看父亲。
父亲站在放开他手的原地,一步未动。这天傍晚,在诺包子的记忆里,晚霞很美,刚从军区回来的父亲还没有换下军装,他站在院子里,晚霞落在他肩头,很光辉,很高大,高大得遥不可及。
父亲挑着眉头,嘴角噙着让他心里发虚的笑,用最简单的一个放手,让他明白了人生中的第一个、也是一生做事必须谨记的道理——还没学走,就想学跑,摔倒了,活该!
……
诺包子三岁的时候,已经有了很多自己的喜好。比如穿衣,比如吃饭。
拿吃饭这件事来说,诺包子并不挑食,他胃口很好,论是外婆做的饭还是妈妈做的饭,他都喜欢吃,尤其喜欢妈妈做的点心。但正是他最喜欢的点心,让他有了一点点小烦恼。
他不太喜欢吃甜食,爸爸也不太喜欢吃甜食,所以妈妈做的点心多数时候是不很甜的。但其中有一样例外,妈妈说那是蜜糕,用蜂蜜做的,爸爸喜欢吃,妈妈每个月都会做上一回。
第一次见到蜜糕的诺包子很兴奋,抓过来,一口咬下去,那种甜腻到嗓子里的口感让他的小脸儿都皱出了褶子。
“好吃么?”夏芍笑吟吟问。
看着母亲含笑的眉眼,诺包子感觉好温暖、好温暖,于是昧着良心点了头,说这是除了他最喜欢的小熊曲奇以外,最好吃的东西。
“是吗?喜欢吃?”母亲的眼都笑弯了,看起来很开心、很开心。
“嗯!”诺包子点头,很真诚、很真诚。
于是——
于是一个月吃一回的蜜糕变成了一周一次。母亲做蜜糕做上了瘾,端上桌来便会用他最喜欢的温柔、温暖的目光看着他,看得他不得不拿起来吃,可是那种甜腻的口感领教了几次之后,诺包子就不想再领教了。
于是他开始小动作地把自己的蜜糕往父亲的盘子里,手指头刚动一下,便听见了母亲很好听的声音,是对爸爸说的,“你别吃了,儿子吃的东西,别跟他抢,等他吃完这块,把你的也给他。”
本该给父亲的点心变成了自己的盘子里多了一块,诺包子的小脸儿都瘪了。
“不喜欢吗?”夏芍又问。
话已经说出口的诺包子不好改口,只要硬撑道:“喜欢……”只是语气变得很苦涩、很苦涩。
于是,夏芍又笑了。
接下来,一周一次的蜜糕变成了三天一次。已经不想再看见蜜糕的诺包子,一口也吃不进去了,只好抬起头,眼泪汪汪望着母亲。
“不喜欢吗?”夏芍第三次问。
诺包子瘪着嘴,低着头,一副很委屈的模样,“甜……”
“诺诺喜欢吃甜食吗?”
“不喜欢……”
在他说出这话的一刻,夏芍蹲下身来,摸了摸他的头,轻轻抱住了他,“男孩子不应该说谎,尤其是对亲人。不管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我们都应该真诚。爱你的人不会在乎你说不喜欢,因为知道你的不喜欢,才能让你更喜欢。”
这话诺包子要完全听懂还显年纪太小,但他理解了前半部分——妈妈不喜欢男孩子撒谎。
于是,三岁的诺包子在母亲这里又学到一个道理——男人不应该撒谎,撒谎是要付出代价的。
学会了一个道理的诺包子转头看向徐天胤,见父亲正吃着盘子里的蜜糕,眼神顿时变得同情。爸爸一定是撒谎了,可怜的他居然还不知道承认错误,蜜糕惩罚不知道要吃到什么时候。
这时候的他不知道,蜜糕是父亲唯一喜爱的甜食,这对他来说甜腻的点心,对父母来说,承载着一段刻骨铭心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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