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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初十。
这日,临安城苏醒得要比往常要晚上许多。
虽然遭受着邪恶疾病的威胁,但绝大多数人不得不打着哈欠,开始为生计奔忙起来。
人与人遇见后,眼神一碰,便达成了一种无声的交流,废忠王,保平安!
这时代的普通百姓,对皇权有种天然的畏惧,而临安作为名义上的行都,事实上的京城,那是实实在在的天子脚下,百姓对皇权的威压就有更直观的感受。
所以这句显得十分大逆不道的话,在光天化日之下还是不敢宣之于口的。
这些火种藏在百姓心中,等到某个时机被点燃,变成滔天烈焰,将那忠王焚化成灰。
而这个时机,在有心人操控之下,似乎来得很快!
大理寺,位于临安城北的招贤坊,与仁和县衙相邻。
宋初,凡诉讼案件,由其他部门判决,大理寺仅负责将全国的奏报案件送审刑院复审后上报。
而元丰改制之后,职权大增,开始主管判决诉讼案件、断刑、审讯等事,也就是大宋最高审判机构。
一般的案子,都由各级地方衙门审理判决了,只有大案要案,官员犯罪,以及皇帝钦定的案件,才会在这里审理,所以大理寺门口一般比较清静。
由于昨晚没睡好,负责守卫大门的衙役们,一个个都杵着水火棍,小鸡啄米一般打着瞌睡。
这时,一名衣衫褴褛的妇人,怀中抱着一个襁褓,身后还有两个女娃抓着她的衣角紧跟着来到大理寺门前。
妇人抬头看了看门头的牌匾,确认没走错地方,便往一名衙役走去。
衙役察觉有人靠近,一晃头睁开眼睛,不由恼怒,“去去去!要饭也不看准地方!赶紧滚……”
“差爷,民妇并非要饭,而是来告状的。”
这妇人口齿清晰,语气中还有种大户人家的气质。
衙役心中诧异,不由多看了这妇人两眼,衣服虽然破烂,但是五官清秀,皮肤白皙,显然不是穷苦人家能拥有的。
但诧异归诧异,衙役仍旧不耐烦,“告状?那你也走错地方了,左走五十步,去仁和县衙告,这里不接平常案子!”
可是妇人却很执拗,“民妇没走错,找的就是大理寺,我这案子也不是平常案子,我要告的人其他衙门都不敢接!”
就在这时,一名身穿绯色官服的大理寺官员,状似无意间走到衙门口,见到这情景,便来到妇人面前。
“这倒是稀奇了,不知你要告的是何人?”
妇人没有立即回答,反倒是仔细打量这名官员,露出谨慎之色,“不知道官人何职?”
“大胆刁民!不得放肆!”衙役大喝,抄着水火棍就要教训这个不懂规矩的妇人。
这一下,把过路百姓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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