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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孟启循声抬眼看去,见说话之人是崇太医的第三个徒弟。
看起来要比秦断和崇志年纪都大,约莫二十岁出头的样子,不瘦不胖的,手上骨节突出布满老茧,面容微黑粗犷,眼神却很明亮透彻。
这毫无斯文气的相貌不像书生和郎中,倒是有点像个农家子弟,能被崇太医选中做徒弟,还时刻带在身边教导,多少令人感到有些奇怪。
见到燕王脸上露出好奇,崇太医立刻介绍起来。
「这是微臣在平望镇时收的学徒,名叫袁华……」
原来这袁华本是震泽镇人,父祖都精擅农事,除了攒下十几亩自有田外,平常还租佃了一百亩水田,种出的水稻要比寻常人高产不少,因此家境还算过得去。
幼年时,家中见袁华聪颖,便咬牙将他送到学塾,期望他通过读书改变出身。
袁华倒也不负所望,聪明好学还刻苦努力,好几位先生都说他是读书种子,将来大有登科及第之可能。
可惜好景不长,在他十三岁时,父祖相继病故,只剩寡母孤儿相依为命。
家境突然败落下来,难以支撑继续求学,袁华想要退学回家务农,但他母亲却不同意。
于是他只好一边继续学业,一边与母亲一起耕作,日子虽然艰难,却也在母子俩加倍辛劳下维持了下来。
可是老天有时候就是喜欢搞事,把苦难再加于苦难之人。
前年入冬时,常年超强度劳作将袁母的身体压垮,一病不起,为了医治母亲,不仅耗尽了家中本就不多的积蓄,还陆续变卖了自有的田土。
其实吧,十几亩田按市价最少也能卖三四百贯钱,可震泽镇的田只能卖给刘家,别人根本不敢买,而刘家趁火打劫,只出五贯一亩。
母亲重病在身,袁华也无奈,只能把田贱卖给刘家,前后总共才得了六七十贯钱,要说治病也是足够了,这年代大多数郎中都信奉医者仁心,很少将治病当成敛财手段,可惜镇上的医馆药房都是刘家产业。
把钱花光后,袁母还是病故了,袁华一无所有,考科举是不要再想了,地也没得种了,只好跑到平望镇打临工维持生计。
他今年才十八岁,生活的磨难不仅催熟了他的心智,同样也使他外貌看起来更为「老成」。
几个月前,崇太医留在平望镇开始研究外科术,便找了不少人帮忙打下手,这袁华既识字又聪慧,还勤劳肯干,因此就被崇太医收作学徒。
之所以常常带在身边,除了袁华有学习天分外,主要是他能帮着做许多重活累活,比如动刀子的时候,压住病人不让他们挣扎乱动。
「袁华?」
虽然满是苦难的人生令人感慨,但赵孟启总觉得天空飘起了雪花,耳边响着一剪梅,神情显得颇为古怪。
「殿下,是学生这名字有何不妥么?」袁华有些拘束的问道。
赵孟启敛起神情,笑了笑温和道,「没有,只是觉得耳熟,像个故人,对了,看你刚才的样子,像是有什么疑问,是觉得我有哪里说得不对么?别担心,咱们算是探讨学问,想到什么尽管畅所欲言。」
袁华稍稍放开了一些,「学生并非觉得殿下有不对之处,是突然有种感想,以前我父祖之所以善于农事,是因为严格按着《四时纂要》及《齐民要术》上的方法来选种育种,之前只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如今听得殿下基因之论,有种茅塞顿开之感。」
「以往为了保证良种,特别要注意防杂保纯,因此每个品种都各有优缺点,方才崇师兄想要研究牲畜动物的繁育,那学生也想利用纯化和杂交的手段,把作物各品种间的优点集中起来,更好的改良稻麦等作物种子。」
说完,袁华忐忑又愧疚的看着崇太医。
崇太医心塞,又一个背叛师门的家伙!
赵孟启却感到开心,有人想投身于农业研究,当然是大好事。
说来,华夏作为农耕大国,其实历来都很重视农业技术的发展,也诞生了许多农书,《齐民要术》就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部,被后世称为华夏古代五大农书之首。
它收录当时华夏农艺、园艺、造林、蚕桑、畜牧、兽医、配种、酿造、烹饪、储备,以及治荒的方法,是一本囊括了诸多方面内容的农业百科书。
但毕竟成书已经过了六百多年,而且还只是总结收集为主,技术都是来自于民间生产经验,很少有文化人去主动钻研,开发新技术。
因此赵孟启想成立农学,让一批有文化的人专心搞农业研究,对现存的先进经验技术进行收集改进,然后成规模的推广开来,促进大宋的农业发展。
「我支持你的想法,平江府学新开设的农科就暂时交由你主持……崇太医,你也不要哭着个脸嘛,所谓人各有志,循着本心去追去志向,方可达到最高成就,你虽然少了两个弟子,但他们日后有所成绩,也少不了你的功劳啊,另外,府学医科就由你担纲了,你们都放手去做,人手你们自己去挑,待遇从优,我会给你们拨出足够的研究经费……」
听了这话,崇太医转念一想,这等于三个新学科都是出自自己门下,那自己岂不是相当于大宗师了,好像也挺不错的。
一下子找到了三个学科负责人,不用多久就能把架子搭起来,赵孟启的心情自然十分美妙。
这时,里间的门帘掀开,露出青羽喜气洋溢的脸蛋,「殿下,娘子好像要醒了!」
赵孟启闻言,立刻从座椅上蹿了出去,风一样的卷进了里间。
钱朵躺在榻上,瞪着一双眼睛,神态却有些迷茫,当赵孟启的脸庞凑过去后,双眼才慢慢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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