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手医尊在姜城 第九十七章 血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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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也是今日才知道,当今的玄道第一人,竟是我失散多年的傻儿子。”
徐子仙摊开手,表情满是无辜。
“我父子俩十年前就分开了,自此再未联系过。我又哪里能想到,记忆里那个穿着背带裤,满嘴大鼻涕的傻儿子,竟会是名震世间的大英雄。”
“敢管大英雄叫傻儿子的,放眼整个罔闻大陆,估计也就只有徐公子你了。”
唐鱼白了他一眼,模样娇俏可爱。
“得了便宜还卖乖,有个天境一品的强者做好友,偷着乐去吧你。”
徐子仙勉强冲她笑了笑。
俗话说得好,人生有四大喜。
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在穿越后的异世界,遇见昔日兄弟,照理说,更该是件能教人乐破天的喜事。
但这事,放在徐子仙身上,他却实在是喜不起来。
原因无他。
他,是掌灯人,干的是杀“主角”的买卖。
试问,这世上还有比穿越者更适合当“主角”的身份吗?
如果有,那一定是姓叶林萧唐的穿越者。
尽管大鹏不姓这些,但他确实是穿越者无疑。
再加上他那强到离谱的实力和天赋,以及于诸天万界穿梭的特质。
徐子仙敢百分百确定。
跟他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好兄弟郭大鹏,绝对是“主角”无疑。
那么,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就摆在了他的面前。
就如同在玄兽山脉秘境中,神秘声音所问的那般。
当作为掌灯人的他,必须在天下苍生与亲近之人,这二者间做出选择时,他该如何选择?
那时只是假设,徐子仙尚且还能勉强回答。
但如今,问题确确实实地,血淋淋地摆在他面前,他却全然无法给出答案。
徐子仙曾经最看不起那些,表面冠冕堂皇,暗地里玩双重标准的混蛋。
可等事到临头,他才发现,双标狗竟是他自己。
面对同他一起唱歌跳舞打篮球穿背带裤长大的好兄弟,他实在提不起剑。
即便明知不提剑,便要面临世界崩坏,外神降临,他也对郭大鹏下不去手。
不杀郭大鹏,他会死。
杀郭大鹏,他会生不如死。
今杀亦死,不杀亦死,等死,我超捏麻麻内!
徐子仙在心下咆哮。
火锅穿越、保护世界、废柴体质、大战各路“主角”,如今又给他搞出个兄弟相杀,强行玩黑深残。
为什么爷总会遇见这等狗血的烂马子事?
不幸中的万幸,罔闻大陆还有很多“主角”,而郭大鹏又是“主角”里拔尖的存在,于情于理,他都不用先开启这个副本。
开也打不过,往后再说。
说不定再弄几个“主角”,等他的实力提升起来,就能触摸到“主角”出现的真相。
只要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他也就不必继续去杀“主角”,更不用去同大鹏,玩那恶心人的黑深残兄弟相杀。
徐子仙如此安慰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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