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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
“我确定。你穿着这条非常可爱。你要做头发吗?”
“不用。”
“化妆?”
“也不用。噢,你今晚要穿哪一套?”
“随便。你能弄清西装套装和礼服的区别吗?”
欠揍了。和查理在一起当然已经学会怎么区分不同场合的不同西装,正式的晚宴穿缎领礼服——现在极少会有适合穿燕尾服的场合了——其他宴会穿三件套,再轻松一点的酒会连西装背心都不用穿。
然后是衬衫的分别,绝大多数时候都是白衬衫,但有领子宽度的区别,有的衬衫还有领扣。
缎领礼服只能配领结,而且几乎只能配黑色缎领结。
她给他挑了一套缎领三件套,挑了领结,等他穿好之后,想着为什么总感觉有哪里不对?对了!是垫肩太宽,这样便显得肩宽臀窄。
他身材很结实,运动员的身材,又不至于过分魁梧到笨拙,身材是没话说的。这个时期的西装还普遍是宽大型的,他的肩膀已经很宽,再用垫肩廓型,就更显得肩宽了。不是说不好看,男人们都这么穿,他穿着还是很有型的。
“怎么了?我穿的有哪里不对吗?”肯尼思不明白她为什么紧盯着他看。
“没什么,我在想你是不是要再去订做一些西装。”
嗯?他不缺西装,不亏待自己,年年买新款,每年都去伦敦萨维尔街订做手工缝制的新西装。
“我的西装怎么了?不好看吗?”
“一般。”张文雅略嫌弃。
“快换裙子。”他温柔的催促她。
他俩到达白宫门口已经快到晚宴开始的时间,媒体记者全都在等他俩。
穿着缎领礼服套装的肯尼思先下了车,随后转身伸出手。
先是一只戴着黑色天鹅绒及肘长手套的手臂伸出来,手腕上一条钻石手链闪闪光亮。
接着,张文雅下了车。
媒体记者全都眼前一亮,无数闪光灯,闪瞎人眼这才是今晚的最佳着装!
一头柔顺黑发的中国公主穿了一条白缎礼服裙,长裙及地,不知道填充了什么,显得厚实又轻盈;上身居然——披着一条带帽白色裘皮短斗篷,宽大的帽子边缘滚着一圈更浓密的毛边,映衬她的黑发,显得黑色更黑,白色更白。
她化了妆,突出了美丽的眼眸,还很少见的涂了大红色的唇膏。手里拿着一只毛茸茸的白色毛皮手拿包,整个人好似圣诞雪娃娃,轻盈又俏丽。
媒体记者纷纷喊着他俩名字,请他俩走慢一点,好让他们多拍几张。
两个美人儿年轻又精致,微笑的面容人见人爱,肯尼思低头看着未婚妻的笑容如此灿烂,眼神充满爱意,怎么拍都是封面大片的感觉。
他俩在白宫门外稍微停留了几十秒,随后进了白宫。
泰德叔叔高兴坏了。
大侄子仪表堂堂,英俊得不像话;未来的侄媳妇娇柔美丽,又很年轻,谁能不喜欢他俩呢?没看那些有钱人都想跟他俩攀谈吗?
重点是阿妮娅自己就很有钱,将来会更有钱,那些有钱人也都知道这一点,对她这么一个年轻女孩也绝对不敢小觑,就更让泰德叔叔满意了。
他很爱侄子,他们这样的家族最大的问题不是钱,也不是权力,而是——真爱。他以前很担心大侄子找不到真爱,小约翰成年后交往的女朋友全都不适合成为妻子,也谈不上什么“真爱”,太有名气反而成了小约翰的负担。
母亲在世的时候,泰德曾和母亲、埃塞尔嫂子讨论过张文雅,在美国想找一个不知道小约翰的女孩几乎不可能,她们无法客观对待他,总会有滤镜,或者不切实际的幻想。张文雅因为是个外国人,反而最有可能不受他的名气的影响。
于是老母亲决定见见中国女孩。
老母亲和埃塞尔嫂子问了张文雅一些问题,对她都很满意,这可是非常罕见的,泰德不知道她们都说了些什么,但能同时得到老母亲和嫂子的肯定,这个女孩一定很聪明。
能让大侄子爱她爱得无法自拔,确实很聪明。
肯尼思家族的儿媳妇,当然必须是个聪明人。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俩真心相爱。
看大侄子的眼神就能看出来了,他的视线几乎不离开未婚妻,要是炽热的眼神真能实体化,这孩子的眼神能再次烧了白宫。
卡罗琳也高兴得不得了。
这是他俩第一次以未婚夫妇的身份出席重要社交场合,等于正式将张文雅置于肯尼思家族的保护之下,再加上让美国情报系统焦头烂额的na事件,可以说基本杜绝了在没有合法手续下再次将她抓走的可能。
不能真正杜绝别人搞你,但概率大大降低,再也不会无证无据被人非法抓走。
心情很好的姐姐趁机在未来的弟媳妇面前小小抱怨了一番弟弟,说他因为这枚订婚戒指已经骚扰了几乎所有兄弟,包括她这个姐姐,美得冒泡啦,也很找打。特别是两个尚未结婚的兄弟,珍妮姑姑的儿子威廉,泰德叔叔的儿子帕特里克,他俩被迫听约翰弟弟/哥哥得意洋洋的宣称订婚好呀订婚妙,订婚可好了!可爱的未婚妻真是棒极了,还送他订婚戒指呢,哈哈哈哈,你们将来也要未婚妻送你们订婚戒指吧,听我的,戴上可爽了!
兄弟们只想把他揍一顿。
肯尼思笑嘻嘻的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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