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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诡异的地方,正在于其服侍难以想象的统一度与和谐感。

基本上整个孙子的服装只有两种主色,暗蓝、亮白。

如果看到成群的人,他们基本都穿着相同颜色的服装,使视觉上有一种密集的邪意感,好像进入了一个色彩的世界。

玛丽大婶的服装是白色的,她也准备了意见干净的白色长袍给方闲。

方闲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披上心衣服,将自己肮脏的旅人服装重新穿戴。

走出浴房的时候,玛丽大婶已经准备好了可口的饭菜,看到方闲没有换上她给的衣服,表情短暂地僵持了一下,而后又回归她特有的那种和蔼笑容。

“怎么?衣服不合身么?”

方闲赔礼道:“不不,很合适,但我想到明天一早还要进沙漠,多么漂亮的衣服都会变得像我现在一样肮脏,实在不舍得穿。”

“呵呵,在村子里的话,最好还是穿的体面些。”玛丽大婶没有再就这个话题多说,而是将方闲拉到桌前,“小伙子,我这里很久没来客人。”

方闲谢过过,大概扫视了一下桌上的食物。

很奇怪,这里的食品并没有大漠中应有的粗狂,反而很细致,很温馨,一直肥得流油的火鸡在正中央,旁边搭配着看起来很美味的沙拉、乳酪、土豆泥等等。

这使方闲有种错觉,他好像来到了一个欧洲人的家中。

方闲自然也不怕她下毒什么的。如今只有他毒别人的份儿。

尽管方闲很像多吃一些,以汇报玛丽大婶的热情,但这一桌子菜终究是太多了,他拼尽全力也只是吃掉了不到半只火鸡而已。

“大婶,你这里有袋子么?”

“当然。”玛丽大婶热情地找出几个袋子给方闲。

“谢谢。”方闲接过袋子,将剩余的食物分门别类装入不同的袋中。

玛丽眉头皱了一下:“你不留下过夜么?”

“还是不了。”方闲尴尬笑道,“我的朋友们也许正在被饥饿与寒冷折磨。如果我能为他们带去香喷喷的鸡肉,他们一定很开心。”

玛丽想说什么,可最终还是摇了摇头。

他微笑着冲方闲道:“既然这样。我也不强留你了,如果你找到了你的朋友们,我希望你能带他们来这里。我会准备更丰盛的佳肴。”

“当然。”

话罢,二人礼节性地拥抱一番,方闲便携着食物走出了大婶家。

走在小村中,方闲再次观察路人,这片区域貌似都是穿着亮白色衣服的人,连一个异类也没有找到。

他随手叫住一个路人。

“朋友,请问这里有佣兵队么?”

“佣兵队?”路人有些不满,但语气还是保持着应有的尊重,“我们这里很安全,不需要佣兵队。”

“是这样的。我的朋友迷失在沙漠中了,我现在要去寻找他们。”

“现在?”路人摇了摇头,“远道而来的旅者,夜晚的沙漠是可怕的,就连骆驼都会迷失方向。”

“我本来就已经信不过骆驼了。”方闲干笑道。

“抱歉。我们这里真的没有佣兵队,我劝你还是明早再出去吧,如果我没事的话,可以找些人帮你。”

“好的,谢谢。”方闲知道再问也没用,便也礼节性地结束对话。

随后。他又问了几个路人,大多都是重复着想同的对话,这些人相对热情,也相对虚伪,不过至少不会给人添堵。

方闲几次无功而返后,想到了那个脾气古怪的老大爷。

他见到金币的时候,丝毫不掩饰自己的贪婪,也没有放下自己的尊严,虽然态度上比大婶要恶劣一些,但如果真要办事的话,也许找他更管用。

于是,方闲又循着旧路,回到了村子的入口。

他惊奇的发现,原来不同服侍的人们是分区域居住的。

进村向左,是蓝衣服的集中地,右边,则是白衣服。

这次,方闲走出了白衣服的地盘,步入蓝衣服地域。

这里的场面,远没有白衣服那边热闹,在那边走着走着,总会碰到说笑的路人,亲吻的情侣以及顽皮的小孩子。

而蓝衣服这边,大家说话都是低声细语,就连一家人出行,也是保持着严谨的顺序,爸爸走的稍微靠前一些,妈妈则领着孩子在后面,很少交谈。

方闲还是第一次来到这样的地方,他感觉这里并没有白衣服那边的包容性,而自己站在这里,显得与周围格格不入。

令他稍微释怀的是,路人貌似并没有发现这一点,也没有对这个旅人投来多少不友善的表情。

方闲再次叫住一个路人,问出了想同的话,得到的却是完全不同的回答。

穿着蓝色衬衫,棕发的小伙子头发梳得很整齐,并不多么俊朗,却很精神,回答也很利索:“佣兵队?我们这里是没有的,但如果你可以付账的话,我可以帮你找到足够的人手。”

方闲喜欢这种交流风格。

他掏出一把金币,大概三十枚上下,直接交给这个小伙子。

“我需要人,需要骆驼,需要火把,越多越好。”

小伙子短暂思索了一下,而后问道:“请问是现在么?”

“当然。”

小伙子又皱了下眉:“现在出去,会有危险,不止是沙漠的危险。”

“是什么?”

小伙子没说什么,扯开话题:“我建议你明早出行,那样的话我想5枚金币足够雇佣一个人全天的了,你金币足够的话。我应该能找到上百个人,当然,我希望得到1金币每人的佣金。”

“佣金没问题,但我现在就要出去。”方闲坚定地说道。

“现在……”小伙子又思索了一下,仿佛心中在算账,“现在出去太危险了,即便你愿意付给每人50个金币。我想敢出去的亡命之徒也不会太多,为此你还要租用火枪防身,这太昂贵了。”

方闲调出界面。将10万金币拨给了他。

“每人500金币,购买最好的武器,带上所有的骆驼。”

小伙子眼前一亮。这次没有再算账:“好的,我赌了,不过事先声明,这件事很危险,我会尽力最快完成着急,同时我也会抽取10%的佣金。”

“可以,如果金币不够的话再来找我。”

小伙子点点头,指着不远处广场的喷泉:“你那那里等着就好了,我会让所有人到那里集合。”

“合作愉快。”

二人对视点头后,小伙子快步消失在街道上。

如果方闲手头不这么阔绰的话。是绝对要与他讨价还价的,但莫想到,随便的一个路人头脑就这么清晰,执行力如此可怕,他也便果断出手。只为更快地出行。

方闲刚刚在喷泉前站立几分钟,便有四五个蓝装人出现,见到方闲后上去点头握手。

“小亚伯告诉我们半小时后出发,更多要回家准备一下,很快道。”蓝装人告诉方闲。

“好的,效率出奇地高啊。”

蓝装人点点头:“当然。小亚伯是除了老亚伯外最出色的人,他要做什么一定能做成。”

“亚伯……亚伯?”方闲问道,“老亚伯是不是胡子很长。”

“是的,看来你见过他了。”蓝装人笑道,“他是整个村子最睿智的人,小亚伯很好地继承了这一点。”

方闲还想再问一些有关亚伯的信息,但蓝装人好像没有再废口舌的兴致,只到一旁整齐入列,开始自觉地做一些热身。

随着时间的推移,蓝装人一个个到达了广场。

他们清一色的换上了蓝色皮甲,不需要人号召,很自觉地形成队伍,极其整齐。

这种集体感是无法想象的,方闲从小就一直受着集体教育,但到最后成为了一个点儿啷当的家伙,他相信大多数同龄人到最后都同他一样,认为集体是个笑话。

现在,他自己的认知反倒成个笑话了。蓝装人自觉地按高矮形成队列,时不时就有几个人运来火枪,大家排队领枪,调弹试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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