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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我们要出大山虽然我们都没有将想法明确表示出来,但一旦触及,我们都变得沉默起来,大半天的时间里,我们都没大说话。下午,天气很好,我提出到山林里打猎,于是我们三人分别背上从村里捡来的弓箭上路了,我还扛了一把长长的戈矛,以防万一。
山林里的鸟很多,但我们没有能力用弓箭将他们射下来,就算是地上跑的兔子,我们射了几十箭,也没能射到一只。这让我真实感受到了射箭的难度,向空中射要比朝地面射简单得多。后来,我总算射中了一只像野鸡一样的鸟,我们谁也叫不出这种鸟的名字,但我们也知道这只鸟不会是野鸡,因为野鸡不会在树上乱窜,如果它是在地上,我相信,我一定也射不中它。
我们总算带了一只令人兴奋的鸟回“家”,这只鸟由陈可茜打整,她将鸟带到小河边。这几天,我们已经适应了这个时空里的夜,它比我们时空里的夜更黑,更沉,也更纯净。起初,我们就像有夜盲症一样,一到夜里,到处乌七八黑,但现在,却能在黑夜里分辨清很多东西。
我和张心把火烧得旺旺的,只等鸟打整好后就用荷叶包了再敷上厚厚的一层泥,做一只叫花鸡吃。
叫花鸡烤好,真的很香很香,如果数量多到够饱,我肯定能一口气吃下去三五只,可惜,这鸟只能当一个小鸡仔的份量。正是这只鸡,让我们更加坚定了走出去的决心,如果我们继续留下来,也许,就会是这几天日子的几十遍、几百遍的重复。在有的穿越里,主人公不但能取得事业上的成功,而且往往能在最艰苦的时候得到美人的垂亲,但是,在我们这里,的确有个女的,也的确不丑,但是,我跟张心两个居然都没有动心,从没有产生过这样的想法。我无法解释清楚这个原因,也从来没有试图去解释这个原因,反正觉得她就是我们的同事,没有别的不同的角色定位。
最终,走出去,想办法做成一把枪,成了我们走出去的最有力的理由,我们需要自我保护的工具,我们绝不会用它去改变与创造历史,当然也不会用它去威胁历史的自然存在。但是,看看地里的庄稼,我们却又有些舍不得,好多品种的粮食作物正在包浆的时候,只要再等一段时间,收获了,就可以带在身上,解决一段时间的口粮。不过,最终我们还是打算先走近一点的地方去转一转,等一个月后再回来,收好粮食,再想办法走远一点的地方。
第二天,我们就出发了,没有一点留恋,也没有一点牵挂。我曾经向往过清静的日子,张心也提到过想过一种类似于隐居的田园生活,但当我们过了几天比我们时空更纯粹的田园生活后,我们却很快厌倦了,还是向往着人多的地方,那里虽然嘈杂,但却有人气,有生命存在的感觉,不知道这叫不叫虚伪呢?
我们背着所有的粮食和弓箭,拄着戈矛,虽然我们并没有有意识地将衣皮撕烂,但实际上我们的衣服早就破烂不堪,没有样式也没有颜色,仅能蔽体,而头发与胡子也不停地疯长,乱蓬蓬的,非常狼狈。
几天后,当我们看到第一户出现的人家时,我们有种说不出的激动,虽然那不是我们的老乡,更不是我们的亲人,但却有种说不出的亲切。然而,当我们走到那户人家门前时,却发现那家家门大开,里面只是躺着几具白骨。
这些白骨提醒了我,我手上举着戈矛可能太过张扬,这可能是国家机器所特有的,不是谁都可以手持。所以,我将戈矛的头子取下来,扔在了地里,只拄着一根长长的木棍,既防身,也可当拐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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