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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家不喜欢一个强硬的皇帝,当初他们选择了支持李逍而不是李鉴,是因为李鉴比较刚愎自用,常年管兵也使其人的性格较为强硬,而当时的四皇子到江南,却显得很圆滑,对于江南的老牌世家亦是小意接纳,在他们看来,李逍是一个更合适的人选。但世事的发展出乎人的意料之外,李逍一旦上位,所表现出来的削弱世家的强烈意愿比起李鉴有过之而无不及,李鉴或许只是想想,李逍现在却已经开始计划实施。驳回曹仪关于让世家组建私军勤王而引蜀军入川,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
蜀州谢士林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世家。与其它门阀有着本质的不同。这是想用谢家来压人么?
谢士林自然心知肚明,但他乐见其成。窝在蜀地,永远也只是蜀地的土皇帝,不可能有大的发展。走出来,才能将谢家发扬光大。
一出蜀地,就拿到了豫州与荆州,特别是荆州,让谢士林非常满意,这是一个富庶的地方,富人集聚的程度几乎可以比肩上京了,这得感谢已经见了阎罗王的程群程大将军啊,当初他将北地秦翼梁蒲四州的家财殷实的人家,一股脑地用大刀逼迫着迁移到了荆州,想不到最后竟是便宜了谢氏。
这些富户到了荆州,虽然没有了土地,但手里却有大量的金钱,但在荆州,即便有钱也不可能买到大量的土地了,荆州土地价格飞涨的同时,也使得这些迁来的富户不得不另寻门路,不少人不愿意坐吃山空,开始了经商之路。
这让荆州的商业极度地活跃起来。
谢氏入主荆州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提高了商税,由原来的二十税一直接翻了一个跟头,到了十税一,短时间内,就为谢家积累了大量的金钱。
当然。繁荣的背后,亦埋藏着不稳定。
经商有风险,入行须谨慎,这些初入商路的地主门,不少人在几年的时间内便赔光了家业,从原来的富户沦落成为了一贫如洗的贫民。
金贵带着一身的疲惫。在荆州城门关闭的那一刻,终于走回到了城中,破烂的衣服口袋里,装着今天辛苦一天的劳力钱,五十文,这是他一家明天一天的生活费。
金贵原来是翼州一家富有的地主。家里有千余亩地,算不得大富大贵,但凭着这千余亩地的佃租,他一家老小可以过着极为悠越的生活。蒙人来了,曾让他胆战心惊,但蒙人短暂的过境,随即遭到失败。这让他高兴之极,以为平静的生活将会得以延续,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改变他生活的竟然是当初他认为的救星程群大将军。
当钢刀架颈,他不得不含着热泪收拾细软,将家里的存粮以极低的价格卖给程大将军的军队,然后放弃了在翼州的土地,带着妻儿老小到了荆州。
家里从老爹开始积攒的家当还不少,到了荆州,买了一家四合院安顿下来。不是他不想买一套好的房子,而是相比于当时迁移到荆州来的人,他只能算是一个穷鬼,好的房子他根本买不到,也买不起了。同样的道理。原本打算在荆州重新置业的他,发现根本就没有土地让他买,那些更有钱的人将土地价格抬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无可奈何的他,在家里闲居一年之后,终于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这样坐吃山空,再大的家当也有吃完的一天,更何况他还不是那种大富大贵之家。
咬咬牙,从积蓄之中拿出一笔钱,他开始了经商之路,但他的运气极端不好,商场之上的尔虞我诈让这个从来没有经过商的人第一次下海便遭遇了灭顶之灾,不仅本钱赔得一无所有,还欠上了大笔外债,在卖掉了四合院,甚至连妻子的金银首饰都当出去之后,才终于还清欠款,但此时的他,已经一无所有了。
家里几个小妾一夜之间跑得无影无踪,只剩下了年过六十的老母,还有妻子,以及三个孩子,老大十五岁,老二十岁,最小的还只有八岁。
他们搬到了穷人聚居的滴水巷,租了两间极小的房子,勉强安顿下来,已经年过四十的金贵不得不与以前那些他瞧不上的人一般,每天去外揽工,如果一天找不到工作,第二天,全家都得挨饿。
金贵原本的细皮嫩肉早已变成了古铜色,从没负过重物的肩膀已是痂痕累累,原来胖胖的手如今老茧重重,脸上风霜重重,乍一看怎么也是年过五十的老汉了。
但他还得每天出去拼命,不然家里人就得饿死。
推开家里的篱芭门,便闻到了一股香气,他抽抽鼻子,居然有红烧肉的香味,心中大为奇怪,自己每天挣得钱能买到一家人吃的米再加上一点小菜就不错了,怎么老婆今天居然买了肉?使劲地抽抽鼻子,不错,的确是红烧肉,这是他以前懒得吃的东西,但现在,却是想吃而吃不到的。
几步窜到屋门口,房门大开着,三个孩子坐在饭桌前,眼巴巴地瞅着饭桌上的菜肴,桌上不仅有红烧肉,还有鱼,今天的菜品着实丰盛,可是相比起以往,又算得了什么,看着几个孩子的贪婪的模样,他不仅大为心酸。
“当家的,您回来了?”妻子笑意盈盈地迎了上来,自从家道败落之后,很少看到妻子的笑容了,今天这是怎么啦?
指了指桌子,“这是?”
妻子赶紧道:“当家的,您来朋友了,这是您的朋友出去买来的。”
随着他妻子的说话,黑暗的角落里站起来一个人。油灯放在桌子上,里面光线太暗,金贵居然没有看清楚屋角还坐了一个人。
“您这位朋友看我们可怜,不仅买了好些肉,鱼,还有几十斤米粮!”妻子小声地道。
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自从家道败落,昔日的朋友早就没了踪影,亲人?除了屋里这几个,还有吗?看着从屋角走出来的汉子,金贵眨巴着眼睛。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何时有这么一个朋友了?
“金大哥,我是杨二啊,您认不得我了?当年在翼州的时候,我租种了您家几十亩地呢!”来人拱手笑道:“承蒙金大哥厚道,当年的佃粮收得极低呢!”
金贵看着这个自称曾是自家佃户的人,实在想不起来了。
“金大哥。要不是在集市上看到嫂子买菜,真正想不到您竟然落到了这一步田地,这可叫我怎么说呢?”自称杨二的人明显是个自来熟,热情地拉着金贵的手,不停地摇晃着。
一边的妻子眼圈一红,低下了头去。当时她哪里是在买菜,而是在捡别人不要的烂菜叶子,回来拾掇拾掇,总是能吃的。
被杨二拉着手,金贵的心中却是一动,那人的手绝不是常年种田的手,金贵是个精细人。当年亦是有千亩土地的人物,种田的租户他见得多了,那一双手上的茧子太明显了,这个人手上也有茧,可是却不是那种种田磨出来的,倒像是……他突地打了一个抖,这是经常握刀的手。
他顿时哆嗦起来。
杨二明显察觉到了他的异状,拉着他的手,笑道:“金大哥,孩子们饿坏了。不如让他们先吃,我们到院中说会儿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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