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笔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24章 明日的花儿照样开,寒门枭臣,我有一笔,海棠文学城),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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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看全这首诗,胭脂不可置信的看着陈慕。

“你……”

陈慕很享受这种装逼的感觉,笑道:“怎么样,是不是很震惊我是不是很有文采”

“你从哪里偷来的诗”

“狗嘴吐不出象牙,你要不要不要老子扔了!”

陈慕有些气不过,当即就要作势将灯笼扔掉,不过胭脂终究还是识相的夺了过来。

自己写的也好,偷的也罢,但无可否认这首诗确属上佳之作。

想了想,又从包里掏出一锭黄金甩给陈慕:“穷小子,谢了!”

在陈慕的注视下,胭脂抱着灯笼再次朝内圈处走去。

不知在说什么,但却是能清晰看见,那几个老头突然站了起来,望着那个灯笼怔怔出神,在几人点评了一番之后,便遣书童将灯笼挂在一根木杆之上。

之后,胭脂便蹦蹦跳跳的跑了回来。

“穷小子,就凭你这首诗,今儿非得夺个好名次,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配得上蜀川王!”

陈慕苦笑,毕竟是诗仙李白的东西,又能差哪里去

参与斗诗的差不多有几百人,但最终能挂到木杆之上的,不过就几十首。

其中莫不是巴郡之中有名的才子佳人,瞧名字大多都是巴郡氏族门阀之人,更甚陈慕还瞧见一个熟人——王子墨,倒是没想到这女人还会写诗夸自己。

至于如何分出前三甲,权在这几百名参赛的文人手中,每个灯笼皆连接着一根绳索,不论使多大力,灯笼固定上升一寸,每个文人手中皆有一次机会作选择。

随着一声锣鼓作响:“诸位,开始吧。”

无一例外,所有人都视线最先都是聚焦在王子墨的那首诗上,毕竟如今的巴郡城中,除了陈慕之外,此人的名声最大。

并且诗也写的不差,很快便有十几二十人为其拉动绳索。

灯笼徐徐升起,相反另外几十枚灯笼,停滞许久,就是不见半分动静。

“诸位,差点儿埋没了一首佳作啊,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这句子可是不差!”

“差点没发现,佳作啊,不仅说尽了蜀川王的英勇无匹,更是有一股侠气在其中!”

经这么一下子,众人瞬间就注意到这首侠客行,很快便有人亲身上前为其拉升。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其中,这首侠客行竟是直接将王子墨的那一首给甩开一截,眼下俨然是位列榜首。

至于胭脂,本还激动的很,但他也没想到这首诗竟好到能将王才女比下去的地步。

若夺个前十,尚且是个吹牛的资本,倘若正面击败王子墨夺得第一,待明天他胭脂之名必定会响彻整个巴郡。

但可知,她本身并不具有太多的学识,一旦被拆穿此诗不是她所作,必然会被巴郡所有人抨击,这并不是什么好事。

“这可……怎么办啊都怪你小子,非给我这么好一手!”

陈慕幸灾乐祸道:“第一咋了,不挺好的吗,待明儿,你就是巴郡第二个才女。”

随着越多的人助力,此时侠客行对余下所有诗,已是呈现出碾压之势,诗会虽未结束,但榜首却已是出来了。

待惊叹此诗的同时,众人更多的还是迫切想要知道,这诗到底是何人所写,何人如此有才华。

“胭脂没听过啊”

“这名儿我倒是听过,好像是不羡仙老鸨的名字。”

“这诗是那妓女所写有这种才情,怎的可能还做那娼妓”

“我看啊,八成是跟别的才人睡,换来的诗。”

一时间,各种质疑侮辱的言语铺天盖地而来,直叫胭脂不敢抬起头来。

很快,随着一声铜锣响起,今夜诗比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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