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3章 一件善行中的错误,不应该作为一个人的入罪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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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俊贤的意思很简单,董云韵加大油门撞向张家栋三人的行为,这就是在故意杀人。
明知道前方是血肉之躯,却依旧操纵汽车猛烈向他人撞去,这个行为可以说是很恶劣的。
不得不说,董云韵当时加油门的举动,的确给她在庭审时,造成了极大的被动。
林河看了一眼旁边的董云韵,后者低下头去,小声道,“林律师,我当时只想着救人了,脑子根本就没想那么多。”
“要是知道后果如此严重,我也不会把车子开的那么快。”
“没事,看我的就好。”林河轻笑道,“我不是要怪罪你的意思。”
为救孩子,开车撞击人贩子,林河觉得,自己当时遇到那种情况,也会这么干的。
林河转头,将目光看向台上的封于純道,“法官同志,我觉得在这起案件中,我的当事人救人和撞人的举动,两者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不应该分开来谈。”
“容我以当事人的视角,简单介绍一些当时的情形。”
“当时,董云韵正在主驾驶上坐着,常桂花也就是被掳孩子的奶奶,吓得面无土色,神情慌张的趴在车子边上,跟我的当事人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并请求我当事人开车追击对方。”
“这一点,常桂花女士就在庭审现场,她可以作证。”
说罢,林河目光落在观众席上,那个肥胖的妇女身上。
咚!
“常桂花女士,你是否可以为辩护人的发言作证。”
“我有必要提醒你一下,证人发言,必须要实事求是,不得带有半点个人主观思想。”
“如果证人证言有弄虚作假的成分,从而影响到公平公正的法庭判决,证人将会对此担负法律责任。”
封于純看着观众席上的常桂花,按照惯例对她作出提醒。
“法官大人,我知道。”常桂花点点头,认真道,“我就是那个被抢孩子婵婵的奶奶,我可以作证,林律师刚才说的话都是真的。”
“当时我正带着孩子在家门口晒太阳,上个厕所的功夫……”
常桂花将当时孩子被抢,以及她见到董云韵姐妹俩这段经过描述一番。
大致情况跟林河刚才所讲述的,并没有太大的偏差。
戴眼镜的年轻书记员吧嗒吧嗒,将常桂花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记录在案。
咚!
“证人证言与辩护律师所述并无出入,可以被法庭采信,请辩护律师继续发言!”
林河继续道,“试想一下,抢孩子这种恶劣的犯罪举动,或许有些人一辈子都不可能遇上。”
“我当时人只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她也是第一次遇上这种事情,第一次直面罪犯。”
“说不紧张,说能冷静应对,那是假的。”
“人的大脑在兴奋,恐惧等一系列的紧张情绪下,很容易做出一些难以理解,不理智的行为这都是正常现象。”
“检方代表以董云韵当时加油门的举动,对她作出故意杀人的控告,这点完全脱离了实际情况。”
“事实情况是,我当事人董云韵当时救人心切,头脑之中只有救人的念头,并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
“之所以会出现重大伤亡,也并非是她想要的结果,她当时想的,只是救下孩子。”
“我想说的是,一件善行中的错误,不应该作为一个人的入罪依据。”
“这样做,实在是有违公序良俗,不符合当代惩恶扬善的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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