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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橘红色的阳光垂落,泼墨在千山万水间,与淡薄如烟的雾气相交融,为崇山峻岭披上了一道道彩纱。

蓝天之上,白云之下,有苍鹰清啼,盘旋而过,忽而俯冲疾下。

就在这般的环境中,一支商队缓缓穿行在山岭沟壑之间,如土丘中行进的蚂蚁。

吱呀呀!

商队后方,方家的马车驶过,在因为干旱而有些龟裂的地面上,溅起点点尘烟。

“兄长,你快看,这里一棵草叶子有锯齿耶!”

“那块石头像不像小狗?”

“好大一只老鹰!”

……

方灵、囡囡两个小丫头,自从出了城,就拉开车帘,扒在车窗上,新奇地向外张望着,兴致勃勃,叽叽喳喳,如两只出笼的小鸟。

就好似这不是风餐露宿地赶路,而是去踏青郊游一般。

反观方薛氏,倒是有些神经绷紧,双手攥着,紧张地盯着外面,留心着危险,生怕被迫害一般。

三娘子稍好一些,可同样有些紧张。

这倒也不奇怪。

在城中时,她们经常听别人说外面多乱、多危险,现在真的出城,自然心中忐忑。

再加上,走出舒适区,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一时有些不适应,非常正常。

“娘、三姐姐,莫怕,放松!”

方锐笑了笑,回头,偷偷拍了下三娘子手背“有我哪!”

三娘子俏脸一红,霞飞双颊,拉着方锐的手藏了藏。

方薛氏注意到了俩人的小动作,啐了一口,扭头望向车窗外“咦,锐哥儿,你看,那边是不是有个流民?”

方锐看去,确实是流民,面黄肌瘦,穿着破烂,如同野人。

其实,他视力更好,相比方薛氏、三娘子,一路上前前后后,已经陆续发现好几个流民了。

“这些人的日子才苦,吃草根、树皮,吃了上顿没下顿……”方薛氏想着传闻中的话,叹息道。

“阿婶,这些人是可怜,可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三娘子却是摇头,一双秋水明眸中有着警惕。

“三姐姐说得没错,那些流民可怜不假,但只是在比他们强大的人面前,而若是面对弱者,他们会抢劫,甚至吃……”

方锐摇摇头,没说下去,‘岁大饥,人相食’,从来都不是历史书上的夸张修辞。

纵使他没说下去,可方薛氏、三娘子也猜到了剩下的话,吓了一大跳,低低惊呼了声,连带着方灵、囡囡两个小丫头都是好奇地望过来。

“咱们跟着商队,不用怕的。娘、三姐姐,你们看,那个流民走了!”

跟着商队好处就在这里,能避过一些危险,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仅仅是一两辆马车,大概率早就有流民过来袭击了,发生不忍言之事。

方锐自然不怕,可也是膈应。

可以说出了城后,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种丛林法则突出到了极致。

“嗯?!”

这时,方锐耳朵一动,敏锐地听到后面传来的声音。

“快,王伯,商队就在前面,咱们再快些,马上去就要追上了!”这是个年轻的男声,语气中充满激动。

“公子,若非您较真,不肯给守城门的兵卒打点,哪会耽误这么久?咱们早和商队汇合了!”这道声音相对成熟,抱怨道。

“若是以前……唉,不说了,王伯,我知道错了,咱们再快些!”

“好嘞,公子、夫人,伱们坐好!”

……

后方远处,一辆驴车渐渐追赶上来。

驴车上,一个清秀俊朗的年轻人掀开车帘,探头探脑向前方张望。

那驱赶驴车的,则是一个面容丑陋、下巴处生有一个瘤子、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应该就是年轻人口中的‘王伯’。

方锐看着有些熟悉,突然想起来了,这不是之前在城门口遇到的那辆驴车么?

对方不识趣,不交好处费,和守城门的兵卒僵持住了,只是没想到,也是跟着商队去府城的?

随着驴车靠近,察觉到前方的目光,那年轻人将车帘拉开了一些,挺直腰杆,拍了拍身上的锦袍,不着痕迹地显露出腰间悬挂的玉佩,显示出大户的身份。

随后,慢条斯理,端着范儿吩咐道“王伯,再慢些,娘亲颠簸地有些不舒服。”

车厢中传来一道雍容成熟的女声“是太快了些,有些颠簸。”

“好的,公子、夫人!”王伯答应了声,放缓驴车速度。

“哇,快看,那是驴子耶!”

“没咱们的马好!”

方灵、囡囡两个小丫头,向后面好奇地张望着。

“别乱看,那是大户人家哩!”方薛氏将她们拉过来,神色间有些拘谨。

三娘子倒是稍好一些。

以往,她帮那些军头打理产业,也曾接触过一些大户人家子弟,不过并不感冒,知道这些人外表风光,但大多‘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大户人家?!常山城中,哪还有什么大户?”

方锐摇摇头。

太平军入城后,城中大户纵有躲过一劫的,也是破财免灾,衰落下来,如今和平民百姓差不了太多。

‘这应该就是其中一户。不过,看城门处的事情,以及方才那个年轻人端着的样子,大概心态上还没有转变过来。’

就如大清亡了之后,那些老八旗还穷讲究一样。

‘落地的凤凰不如鸡,也就是自我感觉良好罢了!再说,什么大户,和林家、夏家相比如何?不也灭门了么!’

方锐微微摇头,心中并不怎么重视,随口道“娘、三姐姐,不必太在乎,以普通人视之就是了。”

“这可是大户人家,哪能当作普通人?”方薛氏心态还没有转变过来。

“阿婶,咱家锐哥儿,可是中品武者,真论起来,也不比大户人家差哩!”三娘子后半句声音压得极低。

她看了一眼方锐,秋水明眸中满是爱慕、自豪“不过,咱们挺直腰杆过日子,不欺负人,也不必讨好人,各过各的,井水不犯河水就是。”

……

这时,因为驴车加入,前方商队有人过来了。

“方小医师!”

“陈管事!”方锐微微颔首还礼。

这陈管事名为陈余,他之前交定金、一路上和商队联络,都是通过这人。

陈管事和方锐打过招呼后,看向那个年轻人,态度明显更热切了三分“原来是常少爷,我还以为你家不走了哪?看来是耽误了?赶上来就好啊!”

对跟随商队的人家背景,他自然有所调查。

方锐一个入品武者,也就罢了,只能算一般;而这位常公子,正如方锐所料,是衰落下来的大户,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那位王伯的护卫,就是七品武者。

“我家道中落,当不得一句‘常少爷’,直接叫我常青,或者常公子就行。”话虽如此,可神色间,明显有着自矜。

不过,陈管事可是老江湖,逢迎两句,就将常青说得眉开眼笑。

当然,对于常青,他态度更热切些,可也没有怠慢了方锐,也说了两句话。

方锐也没在意,无论陈管事,还是常青,乃至这支商队,都只是一程的过客而已。

‘不过,常家么?我想起来了!’他心头一动。

当初,在黑市卖药,杀了周长林、高通之后,就曾有大家族,邀请方锐去做护院。

他没记错的话,这常家,似乎就是第一家找来的。

只不过,后面风水轮流转,方锐连连突破,在暗中搅风搅雨,叱咤风云;反观常家,却是衰落了下来。

陈管事也没久待,和常青、方锐招呼了两句,叮嘱‘路上遇到难民,不要发善心救济,不然对方就会一窝蜂围上来’,诸如此类的一些事项之后,就回到了前面。

商队继续行驶。

或许是觉得车厢中太过憋闷,那位常青常公子,也没再进去,就在王伯旁边,驴车副驾驶的位置坐下。

可搭配他那穿着,锦衣玉佩,就显得有些滑稽。

‘劳斯莱斯的富二代上了驴车副驾驶?!’

方锐想到这个比喻,轻轻笑了笑,摇摇头,收回目光,继续赶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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