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3章 憋屈死的原配(十一)
萨琳娜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043章 憋屈死的原配(十一),快穿:变美后,我躺赢了,萨琳娜,海棠文学城),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她没错!
可、可亲妈也没错啊。
她变成植物人不是自己愿意的,更不是自己作出来的祸事。
只是睡了一觉,再次醒来,就、就——
吴念卿莫名有种感觉,她就像是一个意外走丢、被人收养的孩子。
她对亲妈没有感情,只亲近、喜欢养母。
可她又觉得失去孩子的亲妈可怜,毕竟亲妈不是故意抛弃。
整件事中,亲妈、她、其他人,都没有错。
一切都只是命运的捉弄!
吴念卿的心情,矛盾又复杂。
所以,第一次见到「顾卿」,她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扑上去叫妈?
她做不到。
从小到大,她都没有叫过人妈妈呢。
就是自己喜欢的秋秋姐,跟亲爸领证后,她也只是玩笑般的喊了个「后妈姐」。
站着不动,就这么看着?
似乎也不太妥?
毕竟那个女人是亲妈啊。
自己若表现得太冷漠,会被人骂不孝女吧。
吴念卿纠结得恨不能当场去世,顾倾城又何尝不是一副「活见鬼」的模样。
「我不是!我没有!我、我自己也才刚及笄不到两年,还没有出阁呢。」
在古代,女子十五及笄,及笄后就可以谈婚论嫁。
但并不是说,女子十五岁就能真的嫁人。
尤其是在世家豪门,家里重视女儿,绝不会轻易让女儿早嫁。
十五岁可以谈论婚事,但定下婚事需要三媒六聘的走流程。
世家重礼,而古代的礼
,十分繁复。
一套流程下来,最快也要一两年。
等到正式出嫁的时候,基本上也都十七八岁。
就像顾倾城创造的那个身份——名门顾氏女,及笄后许给了琅琊王氏子。
定了亲,却并没有立刻举行昏礼。
女子甚至可以跟着父母亲人等外出游历。
玩儿够了,回到京城,才会讨论昏礼等事宜。
男方乃至整个世家圈层,都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
所以,就顾倾城的心态来说,她就是个未出阁的小女郎。
还没结婚就喜当娘,女儿的年龄比「自己」还大——
这是什么级别的恐怖故事?
从小就出身高贵、备受宠爱的顾家小贵女,表示自己不能接受!
就算是顾倾城还记得现实中的身份,而按照她的记忆,她也只是一个刚刚参加完高考的粉嫩少女。
连恋爱都没有谈,怎么就结婚、生孩子了?
顾倾城的反应,甚至比吴念卿更大、更激烈!
吴念卿:……
自己跟亲妈没有感情是一回事儿,可亲妈见到自己后如同活见鬼的反应则是另一回事儿。
顾倾城:……我懂!双标嘛!
我可以不爱你,可你作为母亲,怎么能不爱自己的孩子?
就算没有感情,也有作为母亲的本能,以及道德上的束缚与要求啊。
比如,似苏冉冉这样的「过来人」,就有些不满,并试图训诫顾倾城——
「卿卿,你怎么能这么说?」
「是!我知道,你昏迷了十七年,记忆也停留在了十九岁,可事实就是:念卿是你的女儿,是你怀胎十月,辛辛苦苦生下来的亲骨肉!」
作为母亲,你怎么可以不爱女儿?
顾倾城还是一脸抗拒。
但,苏冉冉的话,却还是被顾倾城听了进去。
她眼底闪过一抹亮光,「我的女儿?我对她有生育之恩?」
在古代,母亲生育子女,那是有恩情的。
不像是在现代,已经开始有不少人试图打破所谓的恩情一说。
父母生孩子,是因为自己想生,而不是孩子求着被生下来。
父母爱孩子是一种本能,更是一种责任。
孩子呢,不必从小就背负恩情的枷锁。
孩子和父母都是独立的个体,是拥有平等人权的人,而不是父母的所有物、私有品。
可在古代,父母就是可以决定孩子的一切,包括生死。
哪怕生而不养,哪怕百般伤害,做儿女的也不能对父母不敬不孝。
……所以,不管「顾卿」有没有抚养、照顾吴念卿,吴念卿都要好好孝顺「顾卿」。
吴念卿:……凭什么?
苏冉冉:……我、我不是这个意思啊!
这都是当妈的人了,怎么还如此不懂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