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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拿到现银的李沫有点郁闷,早知道就不赌1000两银子,而是赌萧纤纤身上所戴的金银首饰。
她身上的这些东西比1000两还值钱,哎呀,真是失策,明天还要派人去丞相府拿钱!
皇埔轩好笑的看着她:“怎么闷闷不乐的?还怕丞相府赖帐不成。”
李沫很老实的点头:“没拿到钱就是不爽,他们要是赖帐的话,你可要帮我讨要回来。”
皇埔轩紧握住她的手:“放心吧,他们不敢。”
有一就有二,萧纤纤完败而归,并没有打击到千金闺秀的自信心,反而更多的人想超越李沫。
萧纤纤不行,并不代表别人不行。
“轩王妃,我要和你比。”又一位千金闺秀站了起来。
李沫:“说好了,没有彩头我可是不和你比。”
对于如此贪财的轩王妃,大家好像已经木纳了。
“你想要什么彩头?”
这一回的李沫变聪明了,直接要姑娘身上的首饰!
那位千金闺秀也很爽快,想也不想的直接答应。
她答应得太快,导致连后悔的余地都没有,最后除了身上的衣服,所有首饰全部输了个精光。
答应了就好,马上又有收入了,李沫一脸兴奋地站了起来,皇埔轩看着刚才紧握的手,如今只剩下余温,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冷冷的看着那位姑娘,真是没事找事做。
那位千金小姐忽然觉得冷飕飕的,难道自己还没有出战就害怕了吗?
李沫可不管皇埔轩如何,她现在已经看到了大批钱财在向她招手,咱老百姓,今个儿真高兴。
李沫居高临下的看着那位千金闺秀:“你想比什么?”
“我和你比诗词!”
“比诗词?好啊,放马过来吧。”
同样的结局,那位千金闺秀败得一塌糊涂,身上的所有首饰全都被李沫拿走,最后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一脸颓废的回到位置上。
已经有了两位失败者,本以为可以打击到其他人,想不到的是,大家越挫越勇,一定要把李沫打倒为止。
最后变成了所有人挑战李沫!
李沫气场全开,把这些千金闺秀虐得体无完肤。
并不是说这些姑娘们是草包,没有学识,而是李沫运用现代的知识,赢在创新,赢在大家的好奇心,赢在她的记忆力太好,把中国古代的诗词背了不少下来,赢在她的嘴巴会说,死的可以说成活的,赢在皇埔轩和皇后娘娘都站在她这一边。
最后的最后,李沫笑得见牙不见眼,发财了,要是每天都有这么多收入就好了。
只是东西太多,她根本就拿不完!
皇后娘娘看着赢得如此轻松的李沫,松了一口气,吩咐太监拿来礼盒,帮李沫把这些首饰全都装起来,好让她拿出宫!
一战成名,从此以后,再也人没有敢挑战李沫。
到了后来,李沫有时心血来潮,想找人切磋一下才艺,赚点外快,大家死活都不肯再跟她比划,这让李沫有点郁闷,连赚外快的机会都没有了。
…
辽国是游牧民族,有大量的牛羊,却不善于农业和工业,所需货物大多产自晋国,如书籍、字画、瓷器、锦布、丝绸等等。
和他们开通贸易,获利丰厚,利大于弊!
而辽国本土,只有牛羊马这些生畜能与晋国交换,把他们的牛羊马换过来,可以解决晋国的畜牧业问题,也解决了战马的问题!
他们是马背民族,骁勇善战。
晋国没有好马,没有马上民族那般骁勇善战,靠的都是将士们的一股拼劲,要居安思危,才能长治久安。
先让他们尝尝甜头,只要严格控制一些重要物资,辽国就得越来越依赖晋国。
吃青稞,住毡帐,等到他们有机会吃白米饭,住大宅的时候,看谁还愿意在草原上打滚!
这就是潜移默化收复大计!
同时,对于国家的资本原始积累大有利益。
所以,与辽国通商利国利民,可以酌情扶持,大力推广!
解海通商,抛却自闭的狭隘观念,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大海过去,还有更多的国家。
大力发展海军,鼓励百姓从事商贸,发展工商业,是强民富国的根本,不容有轻视懈怠之心。
民智不开,教化不通,社会难有进步,对百姓的教育,应颁入国策,废除无用的八股!
设立多种教育制度,培养各方面专供的人才,广开选官之途径,设立专门的教育机构!
打断官员的世袭制度,让更多的寒门子弟获得更多的机会。
集思广益,多了解百姓疾苦,才能更好发展。
司法为公,三司分立,抓捕、审判、监察,各司其职,各位掣肘,集权于上,加强对百官的监管!
建立新的医疗机构,建立新的交通管理部门!
重视农耕,发展大型农业,以后杂交水稻研究出来,更要高度重视,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
还有玉米,松江县的玉米很快就大丰收,这次虽然产量不多,但是,三年之后,全晋国都要种上玉米!
横渡大洋,种茶叶,发展陶瓷,放马海外方称雄,早晚有一天,晋国的旗帜会传遍四海,横跨大洋。
夜已经很深了,李沫放下手中的毛笔,揉了揉太阳穴,轻轻的吐出一口气,靠在椅背上,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前几天,松江县的得力骨干:周星儿、刘芳、林灵、张忠平、张大福、杨丹妮等已经全部来到京城。
他们将是李沫以后的得力助手!
唯一可惜的是,师爷说他年纪大了,不想再奔波,以后就老死在松江县。
其实他是想把松江县的产业看紧一点,这些都是李沫的心血,不能让某些蛀虫钻空了。
值得一提的是,林灵嫁给了张忠平,两人现在简直是蜜里调油,来京城的路上,大家被狠狠的吃了一波狗粮。
坐久了对身体不好,李沫站了起来,活动一下筋骨,一阵浓郁的肉香突然传了进来!
李沫抽了抽鼻子,抬脚就走了出去。
这是轩王府,侍卫们各司其职,巡逻站岗,井井有条,
书房前面的一处空地上,有火光,一个清俊的男人姿态潇洒的坐在那里正在翻烤野味,顺风而来的是令人留口水的香气。
看到李沫走过来,秋雨几个刷的飞走了,留下来太碍眼,王爷会杀了他们的。
李沫走过去,本想随意的找个地方坐下,皇埔轩却快她一步,把一个小马扎递了过来:“地上凉!”
李沫盯着篝火,淡淡的说道:“还以为你跑到哪里去了,原来是在这里偷食。”
如果是偷食,那就不是在书房门口了!
但皇埔轩没有反驳,而是继续翻烤着手上的野味,淡笑着说道:“看你这段时间没胃口,想着变换花样,也想试试我的手艺有没有进步!”
李沫笑道:“你竟然会烤鸡?”
皇埔轩:“你相公我会的东西多着呢,你看好了。”
架子上的香气越来越浓,野鸡已经呈金黄色,不断向下滴着油,看起来十分诱人。
李沫的鼻翼动了一下,深深的吸了一口,赞叹的说道:“皇埔轩,没想到你还有这个本事,看来今天晚上有口福了。”
“好了。”皇埔轩轻笑一声,拿起架子,撕下一只鸡腿!
李沫刚想动手去接,皇埔轩却挡住她的手说道:“等等,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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