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桃花酥呀提示您:看后求收藏(13.元哥儿,你还说没入魔障?,长生从猎户开始,是桃花酥呀,海棠文学城),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返回时,他看到这二重山里的几头狼正围在之前他丢野兔内脏的地方。
兔子头已经没了,狼在树下,盯着树枝上的内脏嗷嗷叫,想吃又吃不到。
而这时,远处又是一阵恶风刮来,却见那吊睛白额的大虫跑了过来,狼群急忙走位让了让,而大虫则是三两下就爬上了树,轻飘飘地将那内脏一叼、一甩,便咬进了口中。
李元则是带着饭盒,回到家和阎娘子悄悄把野兔给煮了,又分了吃了。
在别人眼里,李元是三四天没猎到什么东西了,所以第四天他就正大光明地打了只野鸡回去。
路人见了,笑着调侃。
“哟,元子又捡漏了?”
“今天运气不错啊。”
李元笑笑,也不搭理他们。
不过家里肉是有了,但栗米却越来越少,而且铜板也见底了。
阎娘子要帮着邻居去打水,送柴火,赚点钱,李元直接拒绝了。
这要是出点事,那他可真就是后悔莫及了。
两人一合计,就用小半只鸡到隔壁的王婶家换了点栗米。
王婶家的王叔是在县上酒楼跑堂的,好歹能拿到点钱,而县上粮铺比村子这边可是要便宜一点,回来时,王叔也会带些。
只不过肉的话就贵了。
王婶自己去买鸡价格会贵许多,阎娘子若去黑商那边卖鸡价格会便宜许多,两人这么交换倒是对双方都有好处。
第五天。
熊哥带了两兄弟上山,一群人则是围在山口。
如今虽是灾荒年,虽是常有饿殍,但却还没到无法无天、官府彻底失控的那种局面。
所以没有准狩令,普通人也不敢上山,否则若是谁举报了,那一顿棍棒,或是押入大狱都是少不了的,严重了还会掉脑袋。
拿平民充盗寇去领功的行为,县官熟,刁民们也熟。
而监狱里的那群囚犯,可不就是天然的“盗寇”么?
李元见熊哥上山了,他就避了避。
当晚
熊哥三人又挑了头野猪下来了,顺带着还捎了两只野鸡,山口众人欢呼,高喊着“跟着熊哥有饭吃”,“熊哥厉害”之类的话。
人群里,一个脸白白的,身材水灵的小娘子也崇拜地看着远处,这小娘子正是凤儿。
凤儿跟着人群喊着。
熊哥走在人群里,这眼睛一拐,就拐到了凤儿身上,然后和凤儿对上了。
凤儿娇羞地低下头。
而另一边,钱家的钱二,还有数个村里的泼皮看的牙痒痒的,可又不敢靠近,只是远远儿恨恨地盯着那边。
第六天。
阎玉和王婶去叫凤儿打水。
叫了半天迟迟不应,忽地门扉开了,一个男人提着裤子从屋里走了出来,这男人个头不高,却很结实,脸上透着彪悍的气息,以及几分春风得意的味道,不是熊哥又是谁?
阎玉和王婶急忙让开了点。
等熊哥走远,两人才跑进屋。
一看。
却见凤儿也正在穿衣裳,白花花的肉还半露着,脸上带着开心的神色。
王婶皱眉道:“你这丫头,怎么和老熊好了?”
凤儿道:“熊哥厉害。”
王婶提醒道:“可他有婆娘了。”
凤儿眼中露出痴迷之色,昂着头,眼中闪着亮光:“熊哥说了,他会娶我的。我也想好了,哪怕是做小妾,我也要跟着熊哥。”
阎玉道:“那他咋不带你走?”
凤儿声带嗲音道:“熊哥说,时机没到,让我等他。我愿意等。”
阎玉看到小姐妹这样,气道:“你这丫头,怎么这么好骗?”
凤儿闻言竟是也生气了,眼见着要拍桌站起,却忽地眼珠一转,笑道:“熊哥比你家男人有用多了,阎姐姐这是嫉妒我吧?”
阎玉一听,直接上头了,上去道:“凤儿,你怎么说话呢?我家男人咋没用了?”
“有没有用,谁不知道?”凤儿冷笑一声。
阎玉瞧着她那又得意又鄙夷的模样,气的转身就走。
附1:大家,说一下啊,桃花酥是兼职创作,所以中午码点,下午摸鱼再码点,更新时间定在下午5点,晚上回家了会再来一章。
附2:之前的衙门来拿潘和尚的便衣刀客,数值调整了下,从“45~46”调整成了“19~20”。整体的参数也进行了部分调整。这样的话,会更合理点。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