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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谢谢。”小姑娘有些羞涩,面色绯红,举止却又落落大方,英气十足,随手将丁天拉了起身,140斤的体重,如若拎小鸡仔,很是轻松,“请问你知道你们所运送的那具尸体在哪辆车吗?尸体对我们很重要!”片刻便是冷静,语调严谨。
“你是哪方面的人?第九局的?”丁天询问,语气十分试探,手暗暗的摸向了突击步枪的枪带,如果情况不对,真的将是殊死一搏。
“你是怎么知道第九局的?”女子发问的同时,拉起他的手也在发力,捏的他感到疼痛。丁天看了看车辆外围的通臂,依然在装死,躯体不自然的躬起,一副随时准备起身逃跑的样子。
“嘭。”一声,一颗子弹镶在了通臂腰部旁的地面上,飞溅而起的砂石打在他的腰部,“从那里,装死尸的人,他叫通臂。”丁天说出了自己知晓的信息,手掌上的受力卸去。女子转身,玩味的笑容,浮现在面上,肌肉牵动,双手各伸出一根手指。
戳了戳自己的脸,完美的微笑,她走得步伐沉重,每一步都激扬起尘土,又是“咚,咚”的脚步声,催命的声音距离通臂越来越近,庞浩哲的身上汗水不断分泌,紧张,是他目前的主心调。
“装不下去了!跑也跑不过摩托车!该死的手铐!”他此刻有点绝望,队友猎狗不知何处,估计是被第九局的人拖住了,往坏处想想,要么被抓,要么已经死了!
“哦,天哪!我不想被抓到第九局暗无天日的监狱里。”手铐十分坚硬,通臂已经尝试过了,再怎么去破坏也搞不动,确实,新式手铐就是以耐用、皮实,抗压为卖点的,所以,他挣不断。
脚步声更近了,“什么时候,警察的装备这么好了!手铐品质太靠谱了吧!”头脑中冒出一点的同时,女子站在身前,冷艳的眼神,利剑可杀人,通臂觉得身上被目光都要戳出了窟窿。
丁天跟在女子的后头,站在装作尸体的通臂面前,手中握着95式突击步枪,手指卡在撞针上,随时做好射击准备,“你可以把枪放下,在我这里,他跑不掉。”舔舌头的声音,“吸溜。”一声,一把匕首径直插入通臂的手臂,“铿锵”,匕首扎入地面。
水泥的材质如同豆腐,被贯穿三四厘米,“你再装啊!”没等恢复,一道寒光闪过,血液飞溅,洒在地上,血腥味充满空气,地面上血色淋漓,“混蛋!”,谩骂之际,又是一刀,插入手臂,竖直贯穿,“噗嗤”,是刀锋进入血肉的声音。
再一次寒光,又是贯穿,三刀已过,六洞尽出,“叛徒!”“呸。”女子不屑的朝着通臂吐了一口口水,虽然由一个女子做出这样大魄力的事情,不雅到了极点,呈现出一种暴力美学,丁天觉得这女子甚是不凡,见样,两人应该不是同一阵营的。
按照目前的形势判断,女子应该是好人,而通臂是破坏现有秩序的坏人,“请问芳名?”不自觉的吐出了这么一句,丁天觉得自己愚蠢至极。
向一个在气头上的女人询问名字,明显不是恰当的好时机!内心羊驼狂奔,女子却不在意,她用不带血的左手理了理发型,平整衣服,转身面对丁天,两人视线微微平齐,“半天光做事情,把你忽略了。”
“没事,我觉得你们第九局的事情比较重要。”女子回答却很跳脱,不按套路出牌,“我叫方雅,很高兴认识你。”说完,她伸出带血的右手,丁天也不在意,两手相握,血液顺着手指滴下,炸出血花。
“我是丁天,是个警察。也很高兴认识你。”名叫方雅的女子松开了手,表示微笑,这一刻的她是如此的阳光,笑容富有感染力,和刚刚随随便便就拿匕首给人三刀六洞的风格完全不一样。
心神一愣,却又坦然接受,“你有书面文件嘛?不然尸体不能带走,通臂也不行,他杀了警察,我们得送他上法院,然后亲手送他上路,祭奠逝去的同事、战友。”丁天的语气不低,态度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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