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秀归一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一十八章 “父”与子(1),迷夜的柳叶刀,木秀归一,海棠文学城),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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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一瞬间的表情才是他最真实的反应。
“哈,我谈恋爱了,我怎么不知道。”【这是哪个八卦爆出来的消息。额,不会是朱老师吧。】
“年轻人嘛,谈恋爱很正常。你也快大学毕业了,也该找一份实习工作了。怎么样,有联系的学校了吗?”
“还……还没呢。”【我这大三下学期还没上呢,不急。没钱花了,找爸要就行了。额……欣然以后的工资应该会比我高。】
“我帮你留意一下吧,老师嘛,还是需要多上讲台历练历练。考编计划也该安排上了。”
【额~,话题有点偏。】
“我最近总是头疼,去医院检查了也没发现什么毛病。所以最近还是不要有什么压力为好。”
【高叔叔,你就不要关心我的感情问题和事业问题了。对于未来,我有自己的想法。】
想起朱松婷说的话,高显明道“待会儿去打球吧。这里太安静了,不适合你。”
打球正好可以让楚岩放松放松。
【哈?这才刚来。这不是你喜欢来的地方吗?点的也是你最喜欢的明前龙井。】
“我现在挺喜欢这种静谧的感觉,茶香也可以让人脑子清醒。以前我不太明白为什么人们喜欢喝茶,后来向永华死了,我就开始喜欢喝茶了。”
楚岩一时的成熟,让高显明有些诧异。
这小子什么时候长大了?
【这是要切入正题了吗?听听也无妨。】
“是啊,老向以前很喜欢喝茶。临死前,也在泡茶喝。”
“听说,是上等的明前龙井。”
“老向喜欢喝普洱,这是他在云下养成的习惯。”品一口茗茶,高显明继续道“而我最喜欢明前龙井。茶香四溢,甘醇悠远,带着浓浓的豆香味。”
高显明直直地看着楚岩,似乎在让楚岩品味他刚才那句话里的意思。
楚岩低头喝茶,一时无言。
【向永华喜欢喝普洱,被杀时泡的是一壶新开封的明前龙井,说明此人是熟人,而他早知道此人会到访。一般喜欢喝茶的人年纪都不小。】
“听说老向被杀前一天把自己的老婆给杀了,而且第一案发现场很可能是自己的家里。既然是在家里杀了自己的老婆,为什么又会把她搬到餐馆去?他不怕被刑警队发现吗?杀他老婆的原因又有什么?他当初为什么会娶他老婆?”
“婚姻跟爱情是两回事。不过,当初老向娶他老婆,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报恩。老向的岳父对他有一饭之恩。
在云下卧底时,老向触犯了法律,他的父母、以及亲戚、朋友都跟他断绝了关系。出狱后,由于有前科,没人愿意聘用他,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靠做黑工挣点小钱,有一顿没一顿地过着。
运气好的话他可以捡到附近超市扔掉的过期食品。由于是批量扔掉,超市一般会用纸箱装着,然后仍在垃圾箱旁,所以总的来说,老向捡到的那些食品还算干净。
一天晚上,老向实在太饿,就到街上晃荡,看看有没有什么过期食品可以捡到。
由于出门时间早,还没到超市扔过期食品的时间,所以老向就在超市门口等着。
对面小摊上炒着米粉,自己却饿着肚子等超市扔过期食品,那时的心酸与落魄也只有老向自己心里清楚了。
那个时候的经济条件不像现在这样,治安也差了一些。看着对面米粉摊被不法青年打砸,老向就顺手帮了个忙,帮老板赶走了那些青年。
米粉摊老板也是看着老向经常去捡过期食品的人。
虽然老向经济窘迫,捡过期食品吃,但是衣着干净,说话有理,米粉摊老板很喜欢,所以就经常接济老向。出于报恩,老向就经常帮老人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一来二去,双方都熟悉了。
老向虽然没有钱,又进去过,但是人品不错,长相也算俊朗,尤其是干活很勤快,老人很喜欢。老人的女儿更喜欢。
他们都不嫌弃老向,这对于当时穷途末路的老向来说,是一件天大的幸事。
老人去世后,老向就回到了宁市,并在刑警队对面开了一家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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