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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云,绵绵那孩子已经送走两天了,她去的是亲生父母家,你就放心吧。”

沈美云头痛欲裂地躺在床上,听到绵绵这两个字。

她几乎是条件反射地坐了起来。

一动,乌黑的头发散落肩上,映在苍致的面庞上,像是阳春白雪,雨后初晴,干净纯粹到惊人的地步。

看到病入膏肓却难掩绝色的闺女。

在听到这绵绵两个字的时候。

这般大的反应。

母亲陈秋荷低低地抹泪,“孩子都送走了,没有挽回的余地,你别在多想了,白白伤了神。”

说完,她拿着一个火钩子捅完蜂窝煤炉子的炉灰后,勾住炉膛底下的小铁篦子,熄了小火,彻底没灰后。

便打开钢精锅的盖子,拿着一个长把勺子搅动着小钢精锅。

钢精锅里面的白米粥熬到粘稠状,正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散发的白色热气,也熏得她眼睛有些睁不开。

盛了一碗白米粥,递到了女儿面前。

陈秋荷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要怪就怪你妈心狠,事情已经发生了,别再委屈自己了,多少吃点儿。”

见到女儿还是没有反应,陈秋荷眼眶一热,勾了勺子往她嘴里喂。

“以前儿咱们家条件好,你一个黄花大闺女要收养绵绵这女娃,我虽然气,但是到底是由着你宠着你,但是如今不一样了……”

“你爸在医院被戴了帽子,我在学校也差不离十,就等着那悬在脖子上的刀啊,落下来了,你说说,我跟你爸你出事,你可怎么办啊”

闺女生得漂亮,小脸跟白玉一样,眉目如画,说一句倾国倾城也不为过。

她和丈夫这些年,还算是有本事。

但即使这样,当年还差点出了岔子,让闺女性情大变。

更别说,她和老沈要是出了事,闺女日子艰难不说,还要带着那孩子,那不是雪上加霜吗

把孩子送走,那是他们没有办法的办法。

因为相对于那孩子,他们做父母的肯定优先护着自己的孩子啊。

听到妇人的话,沈美云意识放空,脑袋昏沉沉的。

她支撑着柔弱无力的身体,四处张望着。

入目最惹眼的就是五斗柜,上面搁着一个四四方方的收音机,被一层白色的纱布给半遮半掩。

而在屋子的正中间,放着一个铁皮蜂窝煤炉子,上面架着一个钢精锅,正在热气腾腾地冒着烟雾。

沈美云收回目光,垂下眼睫,细细密密的睫毛在眼睑处投下阴影,端的是姝色无双。

她穿越了,还穿到了970年2月的北京城。

她的父亲是医院的副院长,她母亲是大学的教授,而她身为二老的独身女。

千娇万宠着长大。

因为打小儿太过漂亮,十三岁那年暑假去亲戚家居住,经历过一次猥亵。

打那以后,她性子便阴郁了下去,而且还得了恐男症。

哪怕是身为医生的院长父亲,也无能为力。

这日子便一天天苦熬着。

就盼着闺女能好,可是她不止没好,病情反而一天天加重。

直到沈美云十九岁的那年冬天,她在家门口的雪地上,捡到了一个哇哇大哭的女婴儿。

向来什么都不看重的她,竟然破天荒地求着父母,要收养这个女婴。

这对于沈美云父母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

自家闺女本来就是黄花大闺女,生病有了恐男症,本来就难出嫁,若是在收养一个女婴。

这辈子别想嫁人了。

沈父和沈母第一反应就是拒绝,但是,架不住沈美云百般祈求。

这是她在那年出事后。

第一次求着父母一件事。

当父母的哪里拒绝得了

于是便答应了下来,他们做父母的想得长远。

如果,他们是说如果,闺女这辈子真的不能和异性接触,无法成家立业。

那么收养这个女娃娃。

在他们百年之后,或许就是他们闺女唯一的依靠了。

念在这里,他们这才允许闺女收养了那个女娃娃,并且还只挂在闺女的户头下面,给那女娃娃在北京落户。

这里面的辛酸和复杂,实在是难以言说。

可是,若只是如此,也就简单了。

以沈家的能力,多养一个女娃,真不是事儿。

毕竟,沈家两口子就沈美云一个独身女,两人又是双职工,都吃的商品粮,在各自领域发光发热。

家里的条件虽算不上顶好儿,但是绝对是不差的。

但是,坏就坏在,沈家出事了。

父母文化程度高,工作的体面,往日的荣耀,一下子成为了他们家最大的诟病。

那是悬在脖子上的刀,随时都会斩落下来。

沈父沈怀山和沈母陈秋荷这才急了,他们要在自己出事之前,给女儿找好出路。

第一件事,就是先解决女儿身边最大的累赘——绵绵。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当父母的在遇到危难的时候,总想着先保护好自己的孩子。

而他们两口子要保护的便是沈美云。

他们两口子也不是狠心的人,不可能随意把绵绵给送出去。

也是花了大价钱和精力,兜兜转转,终于找到了绵绵亲生父母家。

那一家子条件也不差,而且还在大院儿。

绵绵那孩子回到亲生父母家后,只有享福的命。

这不比跟在落难的沈家好上许多

起码,在沈家两口子看来是这样的,沈家落难,成分变差,绵绵跟着他们才是受罪。

连带着亲闺女美云,他们都不打算留自己身边了。

可是,沈怀山和陈秋荷不知道的是。

那亲生父母的家里,对于绵绵来说不是享福,而是送命的窟窿。

只因为,绵绵是那户人家流落在外的真千金,真千金回归家庭,没有亲情,只有嫌弃。

原因不过是因为,那家人养了一个闺女,那闺女是个有福的,得到了全家的喜爱。

对方那一大家子,也把那闺女当成了亲闺女看待。

哪里想到,半路杀回去了一个绵绵。

那不是平白无故的破坏人家一家人的感情吗

绵绵哪里会被喜欢呢

她不止是没有被喜欢,反而处处和那养女比较,绵绵不如对方聪明,不如对方会来事,不如对方有福气,不如对方嘴巴甜。

总之,和那个养女比起来,沈美云视若珍宝的绵绵,一无是处不说。

还只会争抢东西。

这不,等到真千金一天天长大,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她和假千金又同时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子。

那是他们之间的青梅竹马。

只是,那竹马一边同情着绵绵在新家庭里面的遭遇,却又一边享受着假千金带来的便利。

长此以往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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