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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到了。”
马车在芙蓉街的拐角处停下。素白光洁的手指掀开一旁的帘子,露出一双好看的眼睛。漆黑的眸子里倒映出四个字——祥云客栈。
本朝风俗并不拘谨,对于未出阁女子的约束也并不像前朝那般森严。是以,林奕安今日只说是出来闲逛,便偷偷租了马车往芙蓉街来。
芙蓉街是邺京城里最繁华的街道之一,来往的不止是邺京城的百姓和权贵,还有各州跑货的商人和外域人。大抵是因为来这儿的多是有钱有势的人家,城里小半的乞丐都长期蹲守在这条街道上。
这不,祥云客栈的街对面就蹲着六七个十来岁的小乞丐。
“这南宫先生可不是个简单人物,咱们这么贸贸然过去定然不成,得想个好法子才是。”立春心思稳重,但眼下一时半会也着实想不出什么好法子。
“你荷包里还带了多少银子?”林奕安突然问。
“大约还有七八两。”立春捂紧腰间的钱袋子,警惕地看向林奕安。
原本庶出的月例本就不多,逢年过节还得打赏下人,姑娘家偶尔还得添置些物件,七七八八算下去,这几年也没攒下多少银子。这回出门用的不是府里的香车,而是特意租了辆普通的马车,光这就费了二两银子,那还能乱花钱吗?自然不能!
“给我。”林奕安伸手。
立春摇摇头。
“还想不想让你家小姐在南宫先生面前露脸了?”
立春点头。
“嗯?”林奕安把手往前伸了伸。
立春慢吞吞地拿出荷包,不情不愿地递上去。
林奕安伸手拿,荷包却被立春捏得死死的,“小姐,咱省着点,马上快过年了,奴婢还想吃红烧肉呢……”
只听嗖的一声,立春的手空了,林奕安打开荷包数了数,有八两银子并二十文钱。
她戴上帷帽,将从箱底找出的菱花双绞白玉禁步戴在腰间,这才搭着立春的手走下马车。
“去将那小孩头头寻过来,我有话要同他说。”林奕安拿了一两银子放在立春手里。
这几两银钱对于世家豪族来说真真就是皮毛,连眼都入不得。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一两银子能买二十斤面并两斤猪肉,是真真切切能够饱饭的。
俗话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大抵也是说现在的锦朝。
很快,立春就领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小乞丐过来。小乞丐穿得破破烂烂的,看向林奕安的眼睛里满是防备。
“替我办件事,办好了,这钱你们就拿去分了。”说罢林奕安晃晃手里的荷包。
小乞丐咽了咽口水,那荷包里的钱应当够他们吃好些天了。虽然他看不见帷帽下的脸,但听这小姐声音委婉动听,大抵也不是坏人罢。小乞丐想了想,“什么事?”
对着小乞丐耳语一番,林奕安便带着立春去了祥云客栈斜对面的一家茶坊坐在二楼吃茶。
“小姐,这法子行得通么?”立春想想出门带的十两银子,觉得肉疼。
林奕安扭过头看立春,认真道:“我怎么以前没发现咱们立春还是个小财迷呢。”
“我还不是心疼小姐……”立春瞧瞧嘟囔道。忽而她的余光瞥到从祥云客栈走出来的一个女子。上着雪色长袄,下桌石青色马面,外披宝蓝长比甲,乌发用桂花油梳成端庄的堕马髻。她双手交叠放于小腹,走路时裙摆纹丝不动,便是从祥云客栈出时下台阶,也依旧端庄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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