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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光高照,万物复苏,徐徐和风拂过嫩黄的迎春花,带来迷蒙的香气,熏人欲醉。

这美好的春日光景能打动许多多情的诗人,却无法打动急于赶路的楚歌行。对于她来说,能熏人的,只有酒,还得是好酒。比如云浔埋了三年只在大雪时分开坛的雪里剑,又比如花醉楼老板娘娆春亲手酿的千日春。

千日春,需酿满千日,一朝开坛,满城皆春。花醉楼老板娘已经两年没酿过酒了。她的手,本不是酿酒的手,这酒,也只为了还人情。

因此,楚歌行很急,非常急。原本她计划提前半个月到花醉楼守着,谁知去年冬日云浔藏的雪里剑刚好开封,楚歌行一醉半月,时间上就有些来不及了。

这对于嗜酒如命,立志品遍天下好酒的楚歌行来说,还真是一种甜蜜的烦恼。毕竟,雪里剑也不是能轻易尝到的。

所以她也没什么好抱怨的,只能骑着她那号称一日千里的宝驹楚飞飞,几乎不眠不休地赶路。

忘了说,楚飞飞是头漂亮的母马。漂亮的姑娘在楚歌行这里总是有特权的,因此飞飞大小姐走走停停,楚歌行也不催它,心里火烧火燎了,面上还是云淡风轻。

紧赶慢赶,总算在还有三天左右的时候到了酩城。楚歌行下了马,用来哄飞飞的饴糖早就被它吃光了,正好去铺子里补充一点。

风吹穿堂过,满城酒旗招。深深浅浅的酒香飘荡在空气中,楚歌行深吸一口酒气,舒爽得指尖儿打颤。

不愧是酒城,带劲儿!

“客官里面请,打尖儿还是住店?”

“住店,一间上房。再来一壶好酒,一盘熟牛肉,就在这儿吃。最后,好好照顾我的马。”

“好嘞,客官您是天字二号房。三楼尽头第二间,钥匙先给您。酒菜稍等片刻,马上就好。”

楚歌行踏进花醉楼,正是饭点,大堂里零散坐着几个食客,具是普通人。唯有角落里一白衣青年,络腮胡,眉目秀丽,负剑,正玩儿似的吃花生米,十分悠闲。

若是任意一个关注时事的江湖人士在这里,都能认出这是近几年扬名的大侠“一诺千金”云不涣。但楚歌行偏偏不知道,就如同她也不知道江湖上给她取了个诨名“无名剑”。

于是楚歌行看了白衣青年一眼,在离他最远的一桌坐下了。江湖人士,内力深厚,一看就知道惹上了会有很多麻烦。

而她楚歌行最讨厌的,就是麻烦。

然而楚歌行想要避开麻烦,麻烦却不肯放过她。那白衣青年抬眼扫过楚歌行,视线在她背上用黑布包裹的剑上略微停留,便起身朝她走过来,径直到了她对面。

“在下云不涣,久仰‘无名剑’大名。今日有缘得见,特来拜会。”

云不涣举止洒脱,言语直率,是个很好结交的人物。楚歌行挑眉看他,正好有些无聊,于是接话道“‘无名剑’是谁?”

楚歌行不太在意这个,她与人相交,记的都是真名。江湖上各种名号,她听过就忘,也闹过不少笑话。但楚歌行就是懒得记,朋友们也都惯着她,久而久之就这样了。

云不涣明白了,笑道:“在下也不知道‘无名剑’是谁,见姑娘气质出众,特来结识一番。”

这人挺会说话的。楚歌行默认了云不涣坐在这里,没再出声呛他。恰好小二的酒菜上了,楚歌行倒了一杯酒,敬他:“在下楚歌行,幸会。”

言罢不待回应便一口饮尽,委实潇洒的很。

于是云不涣觉得楚歌行的确很有意思,比传言中的更有意思。

楚歌行剑眉凤目,容貌对于女子来说过于英气,英气到有几分锋利。但她常年饮酒,身上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风流惫懒劲儿,明明好端端坐着,偏像没骨头似的,恰恰中和了样貌给人的攻击性。江湖上传她不好相处,其实是真的,她就是个怪人。能和怪人相处的,自然只有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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